坊间似乎有人认为政党或政治人物收取政治献金乃“稀松平常”之事,辩称其为民主政治之常态,某些人还刻意强调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也收取献金,所以“扯平”,公众不该片面地对执政者追究、声讨太多。说实话,这若是普遍看法的话,那这国家真的没什么希望可言了。

民主的真谛,就是尽可能平等、公正、积极地赋权予民。若参政者,尤其掌权者可以“自由自在”地收取献金的话,虽不能说必然,但极可能的结果就是:公权力和公共服务被有能力付出“高价”者“购买”或“包租”。如此下去,可想而知,那些“付不起”,甚至根本毫无管道、平台来“竞标”的弱势群体,注定永远要被边缘化,甚至隐形化。

难怪某些社会的中下层阶级,虽勤恳,乃至劳碌一生,收入却永远追不上通膨、永远享受不到优质公共服务、永远沦为朋党公司的“菜头”、永远得负担各种昂贵能源、永远争取不到平等土地开发权、永远得忍受环境污染、永远得被灾害威胁,甚至连基本的治安也毫无保障。因国家的有限资源、资金、机会、专才、行政系统等,必须优先“回馈”给那些“捐献者”。

某些乡愿者或会乐观地说:收取献金者未必会听从捐献者的话嘛,怎知他们不是把钱都用在“为国为民”的事务上呢?然若我们对人性能如此乐观的话,那很多与贪污、滥权有关的法律和执法单位,早就可以废除了。

之所以,民主体制较成熟的国家,对政治献金的管制是非常严谨的,不仅其来源、去向、目的、数额等都要透明,而且也有数额及时段限制——特别是用在选举中者,因不能让“钱力”干扰了参选者的“起跑点”。

唯有不知民主为何物的社会,才会继续纵容当权者无节制地收取和滥用献金来强化本身的催票本钱,结果造成竞选资源、机器等优势极度倾斜的现象,乃至导致某些选举结果发生“突变”,如说当选者跳槽或变“中立”。

诚如选区划分的严重失衡,政治献金的“毫无章法”,乃一社会的“民主赤字”,是对民权的公然抢劫、凌辱、嘲讽。从政者,尤其权能最大,责任也最大的执政者,间中不少乃受过高等教育之精英,甚至对英、美等民主范例也不是不熟悉,但却对如此“赤字”坐视不理,或恬然坐享其利,实已沦为“共犯”!这就足以证明对政治大染缸里的人性,绝不可天真,人们还是施压寻求制度性管控更为实在。

郑庭河

南京大学哲学宗教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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