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何以重要,其关键正在于保障每个个体的基本人权,唯有搞不清楚何谓自由主义者,才会一直看到,或相信自由会纵容,乃至鼓励“某甲去伤害某乙”,或者“伤害社会”。要不然,就是那些掌权者,虽明知自由主义的正当,但就是企图曲解、妖魔化之,以合理化对人民的禁锢、管控、操纵。

某些人也常把个体人权和社会利益做两橛对立,似乎两者必然产生矛盾、冲突,实际上未必。质言之,保障个体人权的意思乃“所有个体”的权益都必须平等地受到考量和照顾,这意味著没有任何人的权益比他人的权益更大(且不算年幼老弱、残障者、濒危族群等所享有的特权),以至足以无视或牺牲他者的权益。所以真正自由的社会是不会容许任何个人受到忽略或伤害的,也就是说“由无数个人组成的社会”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的保障。

最近刘蝶广场发生的骚乱,某些人归咎于网络媒体“太自由”,实际上是“barking the wrong tree”。类似把生活上所遇到,刚好涉及不同族裔“角色”的风波(如2012年的肯德基快餐店打人事件)上载到网络上“过度诠释”、“疯传”,乃至“造谣”的案子,实际上并不少,但一般上除了可能掀起网上骂战之外,并不会升级到街头骚动。而会升级到后者的,其实也不一定得仰赖网络,诚如513事件和2001年甘榜美丹事件所能说明的。

我们当然要严厉谴责并以行动制止任何涉及散播偏见、仇恨,并诬陷、恐吓、攻击他人的网络讯息和霸凌行径,但若要拿街头骚动来合理化对网络的过度管制,那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目前的情况显然更是:当局对网上充斥的偏激、极端言论,乃至摆明歧视、妖魔化他者的组织信条和宣言太过纵容,同时对时而发生的“群体性暴力”(如刚于巴西古当发生者)也打击不力,结果壮大了更多人诉诸暴力来发泄情绪或实现政治目的胆子。

实际上,诚如不少网民所亲身证明的,网络也可以用来大量散播亲善、和平、友爱、宽容、理性的正面讯息,包括严拒种族主义和宗教主义,乃至及时澄清各种不实传闻或揭发那些胡作非为,尤其证据确凿地行使暴力——包括言论暴力(如不久前被曝光的国家干训局讲课投影片),抑或煽动暴力者。遗憾的是:有时候如此证据反而不被当局重视?

总之,要防止街头骚动,更治本的办法,乃严厉取缔太过自由的暴民——不论网上或街上的,而不是怪罪网络,诚如不能因暴民上街就干脆把街道堵死那样!

郑庭河

南京大学哲学宗教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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