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12月5号下班回家搭乘捷运时,遇到一名暴露狂公然在列车内向她露出性器官。然而,当女子事后到警局报案时,警方却基于男子没有碰到她,所以只能等到男子再次犯案时才能逮捕。
这起案件今天有了最新进展,冼都警区主任阿末苏卡诺证实,有关男子已遭到警方逮捕。
警方将引用《刑事法典》509(蓄意侮辱他人)条文及《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14条(耻辱行为)对此案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