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9日讯)财政部表示,联邦政府已于6月12日,向沙巴州政府发放15亿令吉特别拨款中的首笔6亿令吉,剩馀9亿令吉将在新的特别拨款法令正式生效后拨付。
财政部是在国会书面答复斗亚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威弗烈丹敖提问时,作出上述说明。
财政部指出,这笔款项属于联邦政府与沙巴州政府达成协议后的新特别拨款安排。至于尚未发放的9亿令吉,则须待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完成相关程序,包括依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草拟并颁布国家元首特别拨款令后,方可发放。
丹敖在提问时要求财政部说明,15亿令吉临时拨款何时落实发放,以及该笔拨款是否属于联邦宪法赋予沙巴40%联邦净税收权益的一部分;若属其中一部分,其馀款项何时支付;若并非如此,则40%宪法权益将于何时及以何种金额落实。
财政部回应表示,联邦政府目前仍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执行行动理事会(MTPMA63)平台,与沙巴州政府持续协商,以在符合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沙巴特别拨款机制,并将40%联邦收入公式纳入考量。
财政部也指出,在昌明政府执政期间,沙巴特别拨款已逐步提高,从2022年的1亿2560万令吉,增至2023年的3亿令吉,并于2025年增加至6亿令吉,随后再提升至首相于今年5月30日宣布的15亿令吉。
财政部强调,联邦政府与沙巴州政府目前仍持续磋商,以制定未来特别拨款的新计算机制,并将沙巴州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财政需求纳入考量。
财政部表示,落实沙巴应享有的40%联邦收入分配机制,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并符合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的精神及联邦宪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