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 从12月1日起,在新加坡境外且未持有效再入境许可证(Re-Entry Permit,简称REP)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将有180天的期限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
目前,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再入境许可若身处海外时逾期,将立刻丧失永久居民身份,但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一般会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让永久居民申请恢复身份。
随著新加坡内政部分阶段实施《2023年移民(修正)法案》,遇到这种状况的永久居民将有180天来重新申请再入境许可证,以保留永久居民身分。
新加坡内政部周一(9月29日)发文告宣布说,移民与关卡局将从12月1日起做出上述调整。
新加坡永久居民一般持有两种许可;入境许可证(Entry Permit,简称EP),是获准永久居民身分时签发,允许个人进入并逗留在新加坡;而再入境许可证(REP)有一定的有效期,一般是5年,允许个人在暂时离开新加坡后,重新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入境。
目前,身在新加坡境外的永久居民,如果再入境许可证失效将立即失去永久居民身分。在再入境许可证失效后,新加坡移民局一般会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让永久居民申请新的再入境许可证,如果申请获批,将恢复永久居民身分。
新加坡移民局虽然会根据个别情况情处理,但在再入境许可证失效到永久居民身分恢复的这段期间,申请者实际上已经丧失永久居民身分。
不过,12月1日起身在海外后的永久居民若再入境许可证失效,将有180天的规定期限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并在期限过后才丧失永久居民身分。
新加坡内政部说,新措施清楚列明,永久居民必须在180天内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否则将丧失永久居民身份,并不能将申请恢复永久居民的身份。不过,失去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如果符合资格,还是能重新提交成为永久居民的申请。
“我们鼓励永久居民申请新的再入境许可证,或在出境前更新即将失效的再入境许可证,以减低丧失永久居民身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