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一名二手车商为筹钱周转生意,竟对顾客下手,骗走顾客共72万6218新元(约230万2111令吉)买卖车子的钱,还签空头支票给顾客试图拖延时间,今早被判坐牢35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57岁的陈兴坤(译音),案发时是360 Holdings私人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东,面对14项欺骗控状。
他今早承认其中4项,馀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公司经营二手车买卖,他为筹钱周转生意,萌生欺骗顾客的念头。
他骗那些有意卖车的顾客,将车子的拥有权转到公司名下,之后将车子卖掉并私吞收益。
被告也骗那些已支付款项买车的顾客,在收到钱后找多个理由不交出车子,包括卖家出国或签名有误等。
调查揭露,被告在2022年10月至2024年8月间多次行骗,受害者包括9名顾客,涉案金额高达72万6218新元(约230万2111令吉)。
被告将部分赃款汇到自己名下银行户头,将款项花在公司营运开销上。
一名损失最惨重的顾客,在2022年10月,将一辆捷豹(Jaguar)I Pace纯电动车交给被告公司售卖。被告当时承诺会交给顾客25万6310新元(约81万2503令吉)卖车钱,不过被告最后私吞了这笔款项,至今未对顾客给予赔偿。
顾客于2023年1月在发现被告给的支票跳票后报警。
推销“利润分享配套” 女顾客上当损失1.8万新元
被告用“利润分享配套”导致顾客损失1万8500新元(约5万8645令吉)。
这名女顾客之前通过被告公司卖车,因此对被告有一定的信任。
被告在2024年7月至9月间,向女顾客推销一个“利润分享配套”,要对方出钱投资公司。为取得女顾客信任,被告在女顾客一开始购买配套时,有按时将利润分给女顾客,被告也承诺女顾客,说她任何时间都能提出本金。
不过被告之后没有兑现承诺,导致女顾客损失1万8500新元(约5万8645令吉)。
称两度破产 为生意筹钱才犯罪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因生意扩展太快,有展示厅、办公室和修车厂,导致营运成本不断上涨,结果为了筹钱才会犯罪,求法官轻判。
律师透露,被告两次被判破产,他想靠做生意养活自己,没想到却陷入经济困难。律师指被告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2年4个月至2年9个月就好。
控方陈词时则说,被告在近两年内,骗了至少9人,受害者蒙受巨大财务损失,有些受害者的钱被骗走后,还要继续支付车贷。
控方也指被告因欺骗顾客买卖车子的钱而接受警方调查,结果在期间重犯,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年10个月至3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