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一名大马男子开“霸王车”前往新加坡非法载客,遭当地警方拦截后被判罚款、吊销执照兼没收车辆。被告事后以“车子刚买不久仍需按月偿还9年车贷”为由入禀高庭上诉要求索回车子,甚至使用人工智能(A.I)工具ChatGPT代写上诉状,惟法官指法律规定明确,最终驳回其上诉。

据《新明日报》报导,根据案情,现年31岁的大马籍被告特基森瓦拉,于2025年9月30日从新加坡斜阳大道(Sun Ray Drive)接载乘客前往新山并收取70新元(约223令吉)车费。

他在途经兀兰关卡时被警员拦截,随后被揭发未持有公共服务车辆执照及有效保险,抵触《公路交通法令》与《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

被告于今年5月认罪后,被判罚款1800新元(约5730令吉)、吊销驾照12个月,涉案车辆亦遭法庭下令强制充公。被告随后不服判决,入禀高庭提出上诉要求索回车辆。

被告在上诉时称,事发时他刚贷款11万令吉购买该辆轿车,贷款须分9年还清。在车子被没收无法使用的情况下,他已白白偿还了一年的贷款。

他辩称,当时载客是家人安排的“合法社交拼车”,自己仅分得10新元(约31令吉)补贴。他还表示,当初之所以认罪,是因为以为尽早认罪就能早日结案,且缴清罚款后便能领回车子。

他甚至声称陆路交通局曾在电邮中提及结案后会归还车辆,但当法官要求出示电邮证明时,他又改口称对方仅表示“结案后才会与他讨论车子的事宜”。

控方在庭上反驳指出,被告在先前认罪及充公聆讯中从未提及“拼车”,如今提出此说法等同推翻已承认的罪状。控方强调,乘客当时确实支付了70新元(约223令吉),只要有人在这项安排中获利,拼车豁免条款即不适用;且根据法律,下达充公令属于强制性规定,法官无权仅凭被告有未偿车贷而豁免充公。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透露自己在询问朋友意见后决定提出上诉,并使用AI软体ChatGPT代写了上诉内容。

对此,法官指出,即便上诉文件是由人工智慧代写,被告仍须对其呈交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表示,被告的说法与早前承认的罪行相抵触,所谓“合法的社交拼车安排”纯属事后之见,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承认罪行时是非自愿的,因此没有理由撤回认罪。

法官补充,虽然同情被告的经济处境,但法律规定十分明确,控方提出的充公申请符合规定,法庭必须依法下令充公涉案车辆。由于被告的上诉缺乏法律依据,法官最终宣告驳回其申请。

刘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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