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餐厅厨房助理备料时不慎多拿了一些面条,遭同事责骂,事后心生不满,竟提一桶90度的滚烫热水冲出店外,当众泼向同事,导致对方烫伤送院。
被告是24岁的马来西亚男子张凯文,案发时在樟宜路上段混合发展项目East Village的香港街餐室担任厨房助理。
被告承认一项使用危险武器或手段蓄意伤人的控状,被判监1年5个月。
受害者是48岁的马来西亚男子,案发时与被告是同事。
案情显示,今年4月13日晚上,被告在餐厅工作时接获两碗面食订单。当他为厨师准备第一份订单时,不慎多取了一些面条,受害者见状后责骂了他。
几分钟后,被告接获另一份相同的面食订单,并将先前多拿的面条用于第二份订单,因此最终没有造成任何浪费。被告认为既然没有浪费面条,因此他对受害者先前责骂他感到愤怒,怀恨在心。
当天傍晚7时34分左右,被告见受害者离开餐馆,便走到厨房饮水机前,接了至少半桶约90摄氏度的热水,随后提著水桶冲出餐馆。
被告径直走向站在店外的受害者,将热水泼向对方上半身,并大声质问对方为何在没有浪费的情况下还要责骂他。包括老板在内的其他员工见状,立即上前劝阻,让被告冷静下来。
受害者顿时感到上半身一阵灼痛,脱下上衣后发现胸口及上半身皮肤发红,随即向老板说明情况。老板事后报警,先将伤者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治疗。
被告于案发当天被捕,5月13日被控上庭。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的左肩、胸部及背部均为一级烧伤,左臂则遭受二级烧伤。虽然伤口目前没有出现起水泡、感染、开放性创口或组织坏死等恶化情况,但医生指出,受害者的左肩及上背部日后仍可能留下永久性痕迹,包括色素沉著或减退,以及皮肤纹理的改变。
控方指出,被告使用约摄氏90度热水泼向受害者,导致对方全身多处遭受一、二级烧伤,案情严重。
控方强调,热水原本可能波及脸部及头部等较脆弱部位,受害者未伤及这些部位纯属侥幸,事件也令在场同事受惊。不过,鉴于被告及早认罪,可获30%刑罚折扣,因此建议法官判处19至20个月监禁。
《新明日报》记者今早走访事发的香港街餐室时,受害者并不在场。不愿透露姓名的店长说,受害者在此工作10多年,康复后复工,目前行动没有大碍。被告则已离职。
店长也提到,事发时店内没什么客人,事件未波及其他人。
他说,餐厅事后为受害者支付了约数百新元的医药费。(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