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讯)失业阿叔疑买饮料讨吸管遭拒,一怒之下持双刀折返便利店,挥刀恐吓店长、推撞收银机,干案过程被电眼拍下,被判坐牢6个月又7天。
被告巫志坚(55岁,译音)承认一项刑事恐吓罪,另一项偷窃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今年5月1日,下午约1时57分,当时处于失业状态的被告,前往红山巷第78座组屋楼下的一家便利店购买面包和罐装饮料。期间,他向正在收银台工作的42岁便利商店店长普瑞卜索取吸管。不料,店长被指拒绝了他的要求,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并大声互斥。被告在怒骂店长后,忿忿不平地离开店。
岂料数分钟后,被告突然折返便利店,双手各持一把刀。他一边对著受害者大喊,一边挥舞刀具,威胁要伤害对方,企图令对方感到恐慌。期间,他还推撞收银机,随后离开现场。
受害者随即报警,并指被告就居住在楼上单位。
警方于当天下午约3时25分,在被告住家逮捕他。被告隔日被控上法庭。
控状进一步揭露,被告原本在2026年2月11日至同年5月9日期间获准假释,但他却在此期间再度违法犯案,抵触了假释减免令。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在获得假释减免令后不久便重蹈覆辙,虽然距离假释期满所剩时间不长,但本案持刀恐吓属于相对严重的犯罪。
法官也表示,被告前科累累,其犯罪记录最早可追溯至1992年,最近一次则在去年10月。这显示被告长期有违法行为,再犯风险高。
综合考量后,法官最终判处被告监禁6个月,并因其违反假释减免令条件而额外加判7天监禁。
被告是便利商店熟客,求情指希望改过自新找到工作,重新生活。
控方指出,被告屡教不改,2024年及2025年都有重犯纪录。
控方也称,被告被诊断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物质使用障碍,以及轻度认知障碍,再犯风险偏高,因此认为刑罚须具备一定的阻吓和预防作用。
被告求情时表示,自己一直无法在社会上找到工作,希望法官能帮他找工作。
《新明日报》记者今早造访涉事便利商店时,店长普瑞卜受访透露,被告过去常到店里买东西,但事发之后便没有再出现,也未登门道歉。
“他(阿叔)不是个坏人,只是头脑有时会不清醒,无故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