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女子在水疗与休闲中心的温泉池泡汤时,惊见有人在池区用手机拍摄,担心被拍到走光画面,当场报警。涉事中心回应澄清,拍摄者为受邀行销人员,指公司事后已加强监管措施。

这起事件发生在本月3日,晚上约10时,地点是芽笼一带基里玛路的一站式水疗与休闲中心G.Spa。

胡女士(30岁)向《新明日报》申诉,她于事发前一晚入住中心,享用设施及自助餐后留宿一夜,岂料隔天到温泉池泡汤时,竟发现一名女子在池区使用手机拍摄,让她大感震惊。

“她穿著衣服,看起来不像是来泡汤的顾客。当时池区共有3名顾客,大家都只是穿著店家提供的纸制内衣裤,一不小心就会走光。”

由于担心个人隐私受到侵犯,胡女士上前询问对方是否在拍照。对方起初否认,随后改口说照片没有拍到她,最后甚至说会删除相关照片。

胡女士听完后仍感不安,随后向现场负责人反映情况。负责人解释,拍摄者是受邀来进行宣传工作的行销人员。负责人也保证,照片及影片并未拍到胡女士,而内容也已被删除。

不过,胡女士仍决定报警处理。

“整个事件持续了一段时间,我无法确认照片是否真的被删除,也无法确定照片是否曾被转发、备份或保存下来。”

胡女士透露,事发当天已在Google评论留下“一星差评”,并警惕其他消费者“避雷”。店家随后也在留言处回应,但胡女士认为,对方没有正面处理问题,态度欠妥。

“我事后也没接获店家或涉事博主的解释与交代,因此要求双方正式公开道歉,否则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根据店家留言,他们希望胡女士发表公开言论时能以事实为依据,避免造成误导。

另一方面,G.Spa回应《新明日报》询问时说,Google评论中的回应是根据值班团队当时对事件的理解所作所为,旨在说明公司的政策和流程,无意忽视顾客的感受。

发言人说,公司已知悉有关投诉,并指接获回馈后就严肃看待此事,立即向相关人士了解情况及展开调查。

发言人表示,若有关回复令顾客感到不适,公司深表歉意,并将检讨公共沟通方式,持续改善顾客体验。

发言人也称,由于事件已交由警方调查,G.Spa不便进一步评论相关指控或潜在法律程序,但将继续全力配合当局调查。

发言人透露,公司不时会与内容创作者及社媒合作伙伴进行行销合作,所有参与拍摄活动者都必须遵守场所的隐私规定及拍摄限制,包括未经同意不得拍摄其他顾客,并须遵从员工指示。

“场内设有告示牌提醒所有访客及顾客,指定区域内禁止拍照及录影。”

发言人证实,警方事后曾到场调查,与相关人士接洽并收集所需资料,中心也全程配合警方调查,并提供所需协助。

发言人强调,事件发生后,公司已进一步检讨及强化相关措施,包括制定更明确的拍摄指引、实施更正式的拍摄前简报程序、更清晰的拍摄区域规范,以及加强监督安排,以进一步保障顾客隐私。

发言人补充,未来任何涉及敏感区域或指定区域的拍摄活动,均须事先获得管理层批准,并由指定的公司代表全程陪同监督。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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