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 少年把5岁亲妹妹当泄欲工具,性侵和强奸她长达7年,每当妹妹反抗时,用暴力手段逼迫她就范,妹妹终于鼓起勇气把实情告诉学校辅导老师,警方接获报案后将他逮捕,少年认罪后,被判坐牢18年和打鞭24下。
这名少年如今26岁,周一(18日)在高庭承认两项严重性侵和一项强奸罪。
除了被告承认的3项控状,被告也面对另8项包括非礼、性侵和指示孩童做出猥亵行为等控状。
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告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分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这些罪行发生在2012年至2019年之间,当时被告介于12岁至19岁,与受害者是亲兄妹,受害者当时年仅5岁至12岁。
根据案情,被告与家人住在一房式组屋,他在妹妹年仅5岁时,首次对她伸出狼爪,非礼胸部与私处。
被告后来愈发肆无忌惮,多次逼迫受害者为他口交、以手指性侵,甚至强奸她。被告第一次强迫口交时,小女孩因害怕和抗拒,不愿就范,立刻遭被告掌掴,被喝令张嘴。受害者一再反抗,脸颊上又挨了一巴掌。
被告通常趁家人不在场或未留意时对妹妹下手,并警告她不准向任何人透露。每当她试图反抗,他便暴力相加,包括掌掴、拳打、捏扯和推撞等。
少年19岁时,有一次告诉妹妹他长大了,不会再和她发生性行为,当年12岁的妹妹这才不再遭受暴行。
受害者因为感到害怕和难堪,一直不敢向其他人说出自己的遭遇。直至2022年3月,受害者终于鼓起勇气把实情告诉学校辅导老师,警方接获报案后将被告逮捕。
根据医药报告,受害者不时出现轻生念头,还有自残倾向,曾用刀片割伤自己的手腕等。她也频频记起被性侵犯的过程,一再陷入悲伤、愤怒等情绪。
控方原本寻求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9到21年,以及打鞭24下。
控方指出,被告持续的性侵害行为摧毁受害者的童年,把本该是她安全窝的住家,变成饱受折磨的地方。年纪小小的她与被告同住一屋檐下,无处可逃,被告甚至对她施以暴力,加重对她的伤害。
控方表示,受害者考虑到与被告两人的关系,以及出于恐惧和羞耻,才没有在更早的时候向他人透露自己的遭遇。也因为被告的行为,受害者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如今对他人的肢体接触过度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