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为换取商业利益,燃油公司总经理与贸易公司女经纪达成协议,每售出一公吨燃油就支付对方一美元(约3令吉95仙)“佣金”,结果女经纪在3年内“牵线”促成59笔交易,因此获得近4万5000新元(约13万9048令吉21仙)的贿金。
被告陆晋安(35岁,译音)周四承认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4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在事发时是七海石油(香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同伙是贸易公司Integr8 Fuels Asia私人有限公司(简称 Integr8)的女经纪吴洁诗(45岁)。
Integr8是一家船舶燃油贸易公司,透过从燃油供应商处采购燃油,满足客户在全球各地港口的燃油需求。七海石油公司则是Integr8的燃油供应商之一。
2017年,被告与吴洁诗在新加坡会面,双方达成协议:吴洁诗利用职务之便增加七海石油的订单;作为回报,被告会给吴洁诗一笔“报酬”。
两人约定,只要每签下一船舶的燃油销售协议,被告将按售出的燃油,每公吨支付一美元给吴洁诗。
在2017年至2020年间,吴洁诗透过泄漏其他供应商的报价等,帮助被告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标价。
调调显示,即便被告开出的价格高于竞对手,吴洁诗在安排销售时仍会倾向于选择七海石油。被告当时虽不知晓吴洁诗具体如何“操作”订单。
这段期间,吴洁诗共促成59笔交易,累计销售燃油逾3万4955公吨。她曾多次向被告索取报酬,但被告并未即时付款。直到2020年1月被告调任香港前,才指示新加坡职员提款,将3万4955美元(约13万8072令吉25仙)现金交给吴洁诗。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于2021年2月8日接 获通报,指吴洁诗涉嫌向供应商收取回扣。被告于2023年10月2日入境新加坡,此前他已委托律师联系当局配合调查。他抵达隔天前往贪污调查局接受质询时被捕,随后获准保释。
案情显示,吴洁诗为七海石油公司“敲定”交易后,会把船名和售出的燃油数量写在一张小纸条,并随身携带,以记录应得的“报酬”金额。她在收到钱后,才把小纸条烧掉。
据早前报道,吴洁诗共面对8项受贿的罪行,指她在2016年至2020年之间,收下共约9万5000美元(约37万5250令吉)的贿款,帮助Taimin Petroleum & Chemicals Limited的燃油经纪迈克,以及本案被告陆晋安,和自家本公司达成合作关系。
吴洁诗已在2023年1月11日被判坐牢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