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 妇女到中医馆推拿,竟被推拿师不慎踢倒的红外线灯击中,后背遭灼伤,形成“蜘蛛网”伤疤。

林女士(57岁)向《新明日报》申诉,她于今年1月23日到城市广场的“唐山中医院”,让推拿师“珍妮弗”为她推拿。

“她使用一个红外线物理治疗灯帮我放松肌肉,但过程中用脚把灯移开时,不小心导致灯倒在我的背上。”

她说,当下感到十分疼痛,于是去附近的诊所看医生。

“医生说我二级烧伤,为我打止痛针和开了止痛药。”

林女士说,接下来的一个月都在疼痛中度过,不但无法穿内衣,也只能俯卧著睡,十分不舒服。

她透露,珍妮佛当下就道歉,事发两天后还私下转来了1000新元(约3087令吉2仙)。

“但我觉得就算要赔偿,也应由公司给,就把钱退还给她了。”

“事发后中医馆的老板也联络我,虽说会负责,不过却指我当下没让中医馆的医师检查。他还说,要让他的医师,或他 指定的医生检查后,才考虑赔偿。”

林女士觉得中医馆老板这么做像是不愿负责。 

“我后来没有办法,只能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投诉,也报警了。”

林女士上周五受报问时,请记者看她背部,网状伤疤仍清晰可见。

“我儿子还跟我开玩笑,说我应该文一只蜘蛛在伤疤上。”

林女士透露,目前已经花了560多新元(约1728令吉73仙)医药费,但是要彻底消除伤疤,可能得靠医美诊所的镭射疗程。

“我去询问了,至少要几十次的疗程,费用可高达五六千新元(约15435令吉8仙至18522令吉10仙)。我觉得这个应该由中医诊所负责。”

考虑到日后复诊费以及来回的交通开销,林女士向中医馆提出7000新元(约21609令吉11仙)的索赔。

唐山中医院董事玛克斯对此表示,中医馆一直积极回应林女士的诉求,并没有回避责任。

他向记者出示发给林女士的讯息,当中写道:“我们愿意承担你因这次受伤而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尽管你不愿接受我们医师的医疗意见,但希望你能让我们了解你的治疗计划,以便我们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对此,林女士说赔偿情况不明朗之前,她不想冒然签下任何治疗配套,因此无法提供类似报价单的资料。

林女士也指出, 中医管理委员会回复她时说,珍妮弗不是委员会的注册中医师,无法对她采取进一步行动。

玛克斯表示,中医馆合法合规经营,仅中医师与针灸师须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注册。

他说,珍妮佛只是推拿师,无需向中医管理委员会注册。

依据中医管理委员会网站资料,需要注册的中医从业人员分两类:一是能够同时进行针灸治疗的中医师,另一则是针灸师。

林女士曾向中医院索取当天推拿的收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她说对方一些用字像在说她“自己把自己灼伤”,因此感到不满。

玛克斯出示双方的聊天记录,他正式开出收据前,向林女士确认,是否可在上面注明:“The customer accidentally burned her back with a TDP lamp during the massage。” 

马克斯解释,该句原意是说明“顾客在按摩过程中不慎被灯灼伤背部”,并非指林女士自行造成伤势。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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