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一名狮城男子充当跨境走私团伙跑腿,在短短7个月内协助递送走私进入新加坡的电子烟与烟弹,赚取高达1万新元(约3万3000令吉)酬劳。然而,“上得山多终遇虎”,男子在一次送货途中遭警拦截,最终被判坐牢8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现年37岁的被告蔡龙明(译音)共面对6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及《毒药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馀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是透过朋友介绍,结识了一名居住在马来西亚、绰号“阿仔”的男子。对方提议雇用被告担任送货员,负责将电子烟及烟弹分发给新加坡的顾客。每成功送达一批货物,被告可获得500元至700元新元(约1650令吉至2300令吉)的优渥酬劳。
被告经不起金钱诱惑答应接活。据悉,供货方式分为两种:有时是由“阿仔”安排他人将违禁品走私入境后再交给被告;有时则由被告亲自前往柔佛新山,自行将货物带回新加坡派送。
调查披露,被告与顾客进行现金交易后,会定期前往新山KSL综合城广场,将收到的款项移交给“阿仔”的手下。在为该团伙效力的6至7个月期间,被告共累计赚取了约1万新元的酬劳。
2024年8月6日,被告在与“阿仔”手下交接包裹后,驾车前往Bugis+商场一带准备交货。当时,正在巡逻的警员发现被告神色可疑,遂上前搜身并检查车辆。
警方当场在车内查获72个电子烟及320个烟弹,并从被告身上搜出一个电子烟。随后,卫生科学局进一步搜查被告寓所,再起获2个电子烟及30个烟弹。
法官最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监禁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