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 男子与人妻在车内赤裸约会时,被女子的丈夫撞见,丈夫为阻止他离开跳上引擎盖,不料他却继续驾车驶离,导致丈夫摔倒受伤。偷情男子最终被判坐牢6周、罚款1000新元(约3140令吉23仙),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一年。
被告谢旭馀(51岁)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和一项在公共场所裸露的控状。他否认第一项控状,案件于去年7月开审,受审后被判罪成。他早前也对第二项控状认罪,法官周一(4月6日)一并下判。
控状显示,被告在2024年6月29日,凌晨2时许,在盛港康埔桦艏第278座多层停车场鲁莽驾驶,导致趴在车子引擎盖上的吴永盛摔落地面。吴永盛身体多处受伤,包括脸部撕裂与刺伤、手脚擦伤及胸口划伤。
早前庭审揭露,被告与吴永盛的妻子有婚外情,事发时两人在车内裸露,被吴永盛当场发现。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吴永盛在停车场发现被告的车后,为保留证据,他一边录影一边走近,发现两人在车内赤身裸体。他试著拉开车门不成,车内两人也没有下车解释,他于是爬上引擎盖,试图阻止两人离开。
然而,被告不顾吴永盛趴在引擎盖上,开始倒车并驶离停车场,期间经过坡道和转弯,在驶出闸门后,吴永盛被甩下车盖,摔倒受伤。事后,吴永盛自行电召救护车,入院后动手术,拿了14天住院假,之后向警方报案。
辩方则辩称,被告当时是因害怕被吴永盛伤害,才会如此行事。
承审此案的国家法院法官王銮指出,案发时车门上锁,吴永盛无法立即闯入车内。被告与吴永盛的妻子都有手机,又身处住宅区,完全可以拨电或按喇叭求助,却选择在对方趴在车盖时驾车离开。
另外,被告称畏惧吴永盛,但从对话记录及视频可见,被告能够冷静回复,甚至语带侮辱,事后仍敢在接近吴永盛住所的地方,与吴永盛的妻子衣著不整地同处车内,毫无惧怕的迹象。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
被告的律师求情时说,案件经媒体广泛报道后,被告失去工作,至今仍无业,这对他而言已是一种惩罚。事发时,被告的汽车至少停下三次,吴永盛有几次机会跳下车,而被告并无刻意打方向盘甩下吴永盛,只是想驶离停车场,恳请法官判处罚款,或不超过两周的监禁。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在吴永盛趴在引擎盖上时驾车逾30秒,从停车场二楼驶到一楼,途中转弯并经过斜坡。虽然中途曾停下,但看不出是为了让吴永盛下车,当时吴永盛为避免跌落而紧抓车身,要求他轻松跳车并不公平。
法官也认为,被告驾车离开并非出于恐惧或惊慌,而是为摆脱令他难堪和尴尬的局面所作出的选择,因此判他坐牢6周、罚款1000新元,以及吊牌一年。 (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