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 私召车司机趁一名16岁女乘客醉酒昏睡时非礼对方,还拍下照片和视频,后来遇车祸到警局报案,结果警员在查看他手机里的车祸照片时,揭发这起案中案。
被告王树英(60岁,译音) 案发时是一名私召车司机,已婚育有两名成年的孩子。他面对3项非礼、偷拍以及抵触影片法令的控状,承认其中一项,法官 将馀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一年5个月。
受害者是一名越南籍少女,案发时年仅16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分的资料。
案情显示,受害者在2022年2月25日,凌晨1时去参加派对,并在派对上喝醉酒。凌晨2时42分,她电召被告的车子回家,并在途中睡著。
到了约凌晨3时03分,被告在抵达目的地后,发现穿著露肩白色长裙的受害者没有意识,怎么叫也叫不醒。
被告认为受害者很性感,于是在凌晨3时03分至22分间,拉 下受害者的裙子,拍受害者露点照,也拨开受害者的内裤,拍下受害者的私处。他前后用手机 拍9张受害者裸露照。
被告拍完照后,蒙起非礼 受害者的念头。他站在右后座门外,一手非礼受害者,一手用手机拍下长达2分54秒的视频。
同年4月6日晚上8时50分,被告在兀兰12道一带发生车 祸,隔天下午2时到盛港邻里警局报案。
被告将手机交给一名警员,打算将车祸照给警员看,怎料警员在检查被告手机相簿时,发现被告手机内的偷拍照片和视频,才揭发这起案件。
被告在同一天被捕,手机也被扣押。
少女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和非礼,她在被警方通知后,才知道自己遭被告侵犯。
调查显示,被告在干案后回到驾驶座位,在车内观看优管(YouTube)影片,等受害者醒来。受害者在约10至15分钟后醒来,被告向她收取车资后离开。
控方在陈词时表示,被告高度侵犯受害者的隐私,趁受害者喝醉酒时干案,而且受害者案发时年纪很轻,加上被告滥用受害者给予他的信任干案,认为必须 严惩被告。
控方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4至17个月,外加鞭打4至6下。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因这起案 件付出惨痛代价,妻离子散,失去工作和房子。
律师表示,被告这几年为了这起案件承受巨大压力,也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内疚,不会找借口狡辩,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13个月就好。
法官判处被告坐牢15个月鞭打4下,由于被告年龄超过50岁无法被判鞭刑,法官判被告多坐牢两个月代替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