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因涉嫌替犯罪团伙收取受害者财物和参与冒充政府官员骗局,一名38岁大马籍男子被捕,于今日被控上法庭。他也是两天内第二名因类似罪名落网的外国人。
《8视界新闻网》报导,新加坡警方昨天发布文告时说,他们是在周三(4日)接获一名受害者的通报。
这名受害女子称,一名自称汇丰银行职员的身份不明者来电,说她的信用卡被盗用。女子否认持有汇丰银行信用卡,但对方接著将电话转接给一名“商业事务局”人员,这名“官员”续称受害者涉嫌洗钱案。
而为证明清白,对方要求受害者需配合调查,包括从银行取出汇给她的1万5000新元(约4万6500令吉),并在大兴当(Maxi-Cash)购买黄金。
受害者之后一共购买了价值超过13万新元(约40万3000令吉)的黄金,并依指示将黄金放在她停靠在文庆路上段附近一个停车场的汽车副驾驶座位上。
她过后被指示离开现场,只留下黄金“诱使”骗子干案。
10分锺后,受害者再接获通知,指骗子已被捕,黄金已被转移到后车厢,受害者需前往警察广东民大厦同调查人员会面。
受害者按照指示到了警察广东民大厦,却发现那里没有跟她约好见面的人,理应藏在后车厢的黄金也不翼而飞,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
经深入后续调查,商业事务局人员顺利锁定嫌犯身份,并于周五在兀兰一带将38岁男子逮捕归案。
初步调查显示,嫌犯受身份不明者指使,向受害者收取文件、贵重物品和现金,并将财物转交给另一名身份不明者。
当局也起获伪造的员工证和文件,相信是嫌犯用来欺骗受害者的。
男子将在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罪名下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长十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