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

(新加坡5日讯)大华银行起诉“网路公民”(简称TOC)主编许渊臣及出版商Miao Yi Infotech诽谤案,获法庭宣判胜诉,被告须向该银行赔偿12万5000新元(约38万6173令吉)的赔偿金,并支付1万6500新元(约5万974令吉84仙)固定诉讼费,以及约1500新元(约4634令吉8仙)的相关杂费。

根据亚洲新闻台报道,相信这也是新加坡诽谤案中,判给企业原告一般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一次。

大华银行早前针对“网路公民”发布的一系列指控大华银行,涉嫌金融丑闻、刑事犯罪以及胁迫客户等行为的文章和社交媒体贴文,起诉“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

相关文章去年3月27日发布在“网路公民”,另外还有3篇相关的面子书贴文。文章声称,大华银行的客户永记物流集团(Yang Kee Logistics)及前任总裁辜健聪被银行“玩弄”,并称这可能是新加坡“历来最大的金融丑闻”。

文章还称,永记物流集团被迫接受银行“具破坏性”的交易安排,包括年利率高达27%的可转换债券,并称相关条款是在“胁迫”和“威胁”下达成的。

尽管大华银行在文章发布隔天就向“网路公民”发出律师函,但是“网路公民”仍然继续发布多篇相关报道和面子书贴文,包括在3月29日再次发布两篇涉及辜健聪和大华银行的文章,并声称“网路公民”曝光了两者之间的争议,且是唯一一家发布辜健聪说法的媒体。

文章也质疑为何其他新闻机构,包括公共资助的新报业媒体信托旗下的新闻机构,没有调查这起事件。

新加坡高庭周三(4日)作出宣判,指“网路公民”主编许渊臣和出版商对大华银行构成诽谤。被告也没有提出抗辩或不抗辩通知。

助理主簿维克拉姆拉贾拉姆指出,相关诽谤言论打击银行机构赖以立足的核心信誉要素,并透过网路平台广泛传播。文章及社群媒体贴文下方出现的负面公众评论,显示有关指控已经损害了大华银行的声誉。

法院认为,大华银行未能证明被告行为有恶意,也无法断定被告明知指控不实仍加以发布。

法院也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大华银行曾“实质”与被告接触,证明相关指控不实。

大华银行发言人在询问时表示,该银行很欣慰高庭裁定“网路公民”构成诽谤。

发言人也透露,由于永记物流集团前任总裁辜健聪已破产,银行已暂缓对他提出诽谤诉讼。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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