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八旬老翁违例过马路遭女司机开车撞飞,女司机马上为老翁施心肺复苏,直到救护车抵达,但老翁抵达医院后仍不治。
被告刘艳林(46岁)周二承认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被罚款一万新元(约3万884令吉81仙)和吊销驾照8年。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5年3月4日,清晨约7时10分,地点是碧山22街。死者是80岁的林福来。
根据案情,碧山22街是双向车道路段,其中两条车道是通往玛丽蒙路的方向,另外两条车道则是朝碧山路的方向,往返车道间由分界堤隔开。
案发时,死者没有使用附近交界处的人行道,而是直接越过通往碧山路的马路。其间,他在马路中间的分界堤短暂停留。
被告当时开车送女儿去学校,并行驶在往玛丽蒙路方向的第二条车道,死者随后从分界堤过马路,走了5秒,也处于被告的视线范围内。
岂料,当死者过了第一条车道来到第二车道时,被告因没有注意到死者撞上了他,导致死者被抛飞数公尺。
被告立即停车,跑去查看死者,发现对方已经昏迷。她马上为死者进行心肺复苏,并要路人赶快召唤救护车。
等待民防部队和交警抵达期间,被告不停为死者进行心肺复苏,过后也配合当局调查。事发后她的车子被扣押,她也被带回交警总部。
死者被送往陈笃生医院,送抵医院时,死者处于心搏停止状态,医护人员一直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术。过程中,医护人员也为死者注射肾上腺素,但死者仍未恢复自主循环,抢救无效。死者被诊断为事故后发生创伤性心脏骤停。
控方指受害者在早上违例过马路,当时光线昏暗,被告没有理由预料到他会从那个位置过马路,因此没有要求判处被告坐牢。
控方指出,一般涉及死亡车祸的案件会被判处监禁,但在特殊情况下,法官可判最高一万新元的罚款或更低的刑法。其中特殊的情况包括,受害者本身的疏忽或鲁莽行为对事故有直接关联,或是受害者是被告的亲属。
控方说,在这起案件中,死者的行为对降低被告的罪责有直接影响。另外,被告马上下车抢救死者,也留在现场配合调查,显示出她极度后悔,因此不反对法官判处她最高一万元的罚款和吊销驾照8年。
被告是一名护士,她周二在法庭上求情时不停流泪,她说,26年来都在救人,这次却造成事故发生,让她极度崩溃。
被告的代表律师代她求情时说,被告当时真的没有预料到有人会在那里过马路,被告也在事发后第一时间为死者进行心肺复苏,一直做到救护车抵达。
律师也透露,被告是一名护士,26年来拯救他人性命,却造成这起事故,让她后悔不已。(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