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新加坡一名七旬老翁因“爱鸟心切”,不顾当局多次劝告与罚款,持续在全岛多处喂食野鸽。即便在被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并发出警告信后的短短一小时内,老翁竟重返原地继续喂食。法官昨日痛批其显然未吸取教训,判处罚款8000新元(约2万8000令吉)。
《新明日报》报导,现年70岁的被告拉詹德兰昨日在庭上承认4项未经许可喂食野生动物的罪状,馀下两项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新加坡国家公园局于2024年5月22日接获公众举报。当天早上10时30分,当局人员在樟宜罗弄101附近发现被告正用面包喂鸽子,随即对其发出提醒信函(Advisory Letter)。
讵料,被告在接获警告后毫无悔意,于同一天早上11时11分,被发现再度回到同一地点喂食鸽子。
控方指出,这并非被告首次触法。在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被告曾先后四次在登百灵路、加美路、奥南路及海格路等地点,因喂食鸽子被逮个正著。
记录显示,被告曾在2023年7月因涉及16项相同控状,被法官判罚4800新元(约1万4000令吉)。法官在宣判时强调,被告多次被定罪却仍无视法纪,必须予以重罚。被告在求情时则表示“无话可说”。
被告曾在此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自称为“动物爱好者”,并解释其动机是因曾见一群小鸟在争食,动了恻隐之心,觉得小鸟饿肚子很可怜,才决定每日购买20至30新元(约61至92令吉)的面包,或带剩饭骑脚踏车在芽笼一带喂鸟。
尽管被告曾表示会减少次数,但他当时坚称“不会停止喂鸟”,最终换来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