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男子在网上设下假金条骗局,向一名卖家提议物物交换作交易,用3条100克金条加上4000新元(约1万2600令吉)换取3只劳力士表,卖家把金条拿去当店要套现,才发现金条是假的。
被告分别是设下骗局的林晨德(27岁,音译)和跑腿沙阿法伊兹(27岁)。林晨德承认一项共谋欺诈和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16个月和罚款200元;沙阿法伊兹则承认其中一项共谋欺诈罪,被判坐牢9个月。另一同伙28日审理
两人还有一名同伙陈伟斌(24岁,音译),他的案件将在1月28日审理。
根据案情,林晨德和陈伟斌设骗局,并叫来沙阿法伊兹当跑腿,负责和不同受害者见面,把假金条交给他们换取现金。林晨德则负责通过网购平台Carousell和受害者接洽。
他们去年在Carousell上打广告,称每条100克的金条卖1万新元(约3万1500令吉)。他们后来遇到一名同样在平台上售卖劳力士手表的卖家,于是向对方提议,用3条金条加上4000新元,和对方交换3只劳力士表。
卖家同意后,双方约在7月11日于三巴旺蒙特利尔通道第588A的组屋面交。
被告负责开车,抵达后,陈伟斌和沙阿法伊兹下车去和卖家见面,把假金条和现金交给对方,换取3只劳力士表。
卖家的3只劳力士表共值3万5000新元(约11万零250令吉),陈伟斌隔天把3只表拿到位于牛车水和淡滨尼的手表店卖掉,套现2万5500新元(约8万零325令吉),3人过后平分了这笔钱。
卖家则到当店典当金条,结果被告知金条是假的,导致他损失了约3万新元。
控方:因贪婪干案 发起者罪责更高
控方指,两名被告预谋干案,并且动机都是出于贪婪。
控方指出,虽然沙阿法伊兹并非骗局的策划者,但他参与的范围广泛,因此要求法官判处他10到11个月的监禁刑法。
至于林晨德,控方说,他的罪责比另外两人更高,因为他是发起骗局者,而且还负责与“顾客” 联系,因此促请法官判处他17到18个月的监禁和罚款200新元。
向陌生人学骗术 曾骗一人2万新元
自行设骗局前,男子从陌生人身上“学习” 骗局计划,和同伙曾骗走一人2万新元(约6万3000令吉)。
2024年6月,林晨德与一名自称是卢西亚诺的人联系上,两人通过Telegram交流,对方提出想进行假金条骗局。林晨德当时感兴趣,进一步询问计划,卢西亚诺随即把假金条的照片和假收据发给林晨德。
林晨德过后和同伙陈伟斌在Carousell上开设账号,设下骗局。7月3日,林晨德根据卢西亚诺的指示,和陈伟斌到位于勿洛的组屋和对方的跑腿碰面取假金条。
林晨德随后成功在Carousell上找到买家,卖了两条假金条给对方,骗取2万新元。随后,两人决定绕过卢西亚诺,自行运作金条诈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