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 10馀岁表哥时把八、九岁的表妹抱上床,躲在被窝里性侵她,还宣称是对她好。表妹阅读相似新闻后意识到表哥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鼓起勇气告诉父母和报警。

被告是领养孩童,和表妹无血缘关系。表哥否认罪状,案审后,高庭法官周四(15日)判他一项强奸罪和一项性侵罪成立,择日判刑。

根据高庭法官的裁决书,现年22岁的被告和表妹年龄相差4岁,他面对3项强奸和性侵的罪状,法官判他两项罪名成立;至于另一项罪状,法官认为证据不足,判他无罪。

审讯揭露,表妹自两个月大起,白天就由外婆照顾,父母晚上才带她回家,后来她的两名弟弟出生后,也会一起到外婆家。

她的阿姨一家和外婆同住在4层楼的连栋房屋。姑姑和姑丈领养被告和他的亲哥哥两兄弟,所以被告和受害者是名义上的表兄妹关系,但并无血缘关系。

表妹指证的事件都发生在排屋3楼的主卧室。

根据控状,案件发生在2016年到2018年。当时,被告介于13岁到15岁之间,表妹则是8岁到10岁左右。

根据表妹的供证,她通常会在主卧室做功课,表哥几乎每周都会至少一次溜进房里,抱她上床性侵。干案前,他还会谨慎地锁上房门和拉上窗帘。

表妹说,她觉得不舒服,表哥就拉被单盖住,防止她目睹他趴在她身上的所作所为。

表妹表示,被告当时宣称那些行为是为了她好,表妹信以为真。被告也嘱咐她不得告诉他人,她就没有对任何人提起。

表妹说,她对表哥的行为厌恶,两次告知家庭帮佣,后来引发两次的家庭会议。第一次会议的结论是她不要去3楼,而是待在一楼做功课和玩耍,但她受不了一楼的蚊虫,就又回到3楼的主卧室,表哥也因此变本加厉,从原本每周一次的不轨行为到每周发生约三次。

第二次家庭会议后,家长决定让她和弟弟放学后不再去外婆家,而是回到自己的家。

她原本也不清楚表哥的行为是错的,直到小学六年级和中学一年级时,她阅读到一则有关强奸的新闻,才发觉自己的经历和报道中所描述的罪行十分相似,自己又在网络上搜索“强奸”的定义,意识到表哥的错误行为。

妈妈发现她在电脑里的搜寻内容后,她向妈妈坦白但没说细节。中学时,她向一位好友倾诉自己的遭遇后决定告诉妈妈详情。2021年,她在父母的鼓励和支持下报警,揭发此事。

被告在答辩时宣称,他的课业、补习及课外活动十分繁重,加上家中人数众多,他根本没机会做表妹所说的那些事,对表妹的指控一概否认。

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后,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布刑罚。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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