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协助同乡在新加坡租房反遭利用,所租的单位成海外诈骗窝点,安装8台诈骗设备,涉案马来西亚男子俯首认罪后,被判监禁8周。
被告尤瓦那(27岁,译音)周四(8日)承认一项欺骗的罪行。
案情显示,2024年12月,被告的一名同乡声称需要租房与女友同住,想在新加坡找工作,但因还没有获得工作证无法租房。被告答应帮忙,提供了自己的护照及工作证资料。
2025年1月,同乡告知被告已找到合适的单位,将一份为期12个月的租赁协议发给被告。被告签署协议,每月租金为3000新元(约9484令吉54仙),并被列为单位的唯一居住者,同时承诺仅将单位用作居住用途。
随后,被告与同乡一同前往单位领取钥匙,并在离开后将钥匙交给对方。作为回报,同乡给了被告10新元(约31令吉62仙)储值易通卡。
3月下旬,被告在新山见到同乡,询问为何未入住单位。同乡表示由于未能在新加坡找到工作,已不再租住。
被告租的单位属于一家共享居住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透过仲介收取押金和首期租金。3月31日,负责人前往单位检查当月租金为何还没缴付,发现门锁已更换,单位内无人居住。他还注意到屋内安装8台带天线的黑色设备,正处于运作状态。由于不清楚设备用途,负责人关闭了设备,并更换门锁。
2025年4月4日,反诈骗指挥处人员突袭单位,发现8台黑色带天线设备,经查实为网路电话(VoIP)与全球行动通讯系统(GSM)网关设备,此外,人员还在单位内的箱子中发现6台额外网关。
调查显示,这些网关可将网路电话讯号转接至行动电话网络,并显示虚假来电号码,增加追踪来源的难度。这些设备被海外诈骗集团用来实施钓鱼、冒充政府官员及冒充中国服务供应商等诈骗活动,主要针对新加坡的受害者。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自己并非真正租户,仍提供个人资料协助朋友租房,使单位被海外犯罪团伙用作诈骗活动地点。尽管未造成重大金钱损失,但被告的行为助长诈骗活动,情况严重,判刑应起阻吓作用。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仅是协助朋友并未涉及诈骗,同时也向警方提供涉案人士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