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道格拉斯。(海峡时报)

(新加坡6日讯)  女子在交往期间让男友登记在她手机的脸部识别系统中,怎料分手后,男方竟多次登入她的银行账号,一个多月里转走2700新元(约8505令吉),如今被判坐牢3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曾道格拉斯(25岁,Douglas Tsang)面对3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罪行,他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受害人是被告前女友。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4年1月和22岁的受害人交往,期间受害人把自己的手机解锁密码告诉他, 也让他登记在自己的手机脸部识别(Face ID)系统中,因此被告能随意解锁她的手机。 

两人于同年5月9日分手,但因早就已经计划一同去韩国旅行,因此在分手隔天如期启程,从5月10日到5月22日结伴同游。

旅行期间,被告于5月16日凌晨时分,趁受害人仍在熟睡时,解锁她的手机,再登入她的DBS PayLah!账号,把500新元(约1575令吉)转进自己的银行户头。 

旅行的最后一天,被告再次在凌晨3时许,趁受害人熟睡时,又以同样的操作方式,给自己转了500新元。

虽然受害人在回国后,已经把被告的脸部识别从手机系统删除,但被告仍能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密码解锁对方的手机,再次加入自己的脸部识别。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2024年5月16日到6月5日之间,共5次解锁受害人的手机以及登入她的 PayLah!账号,给自己转共2300新元。

另外,被告也于2024年5月27日,用受害人的手机,登入她Revolut户头,给自己转了400新元(约1260令吉)。

主控官指,被告虽然曾还钱给受害人,但都是之前向对方借的,针对偷偷转走的2700新元,仍未做出赔偿。

控方:背叛女方信任

两人分手后仍一起旅行、一起住,控方指被告背叛女方信任。 

控方指出,被告不仅一次犯案,脸部识别被删除后还偷偷加回去,因此应当判他入狱。

被告的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则说,被告已明白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如今悔不当初,诚心地道歉,并且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律师也提到,被告申请延期服刑,指他的工作需交接,也需要薪水助父亲还房贷以及缴付其他的账单。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展期至1月30日才开始服刑。

锺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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