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台湾男子当诈骗集团跑腿,特意飞来新加坡接收赃物,在一周内向12名受害者收取17万零150新元(约53万6126令吉32仙)款项,被判坐牢2年4个月。

被告陈轩任(28岁,译音)面对5项抵触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馀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在去年8月在网路上看到一则征聘广告。在表示感兴趣后,他被加入到一个Telegram群组,成员包括几个诈骗集团分子。

被告获悉,这份工作需要他到新加坡帮忙收款,并在每天把收到的款项交给他人。被告怀疑这是非法勾当,但没有问,最后接下工作。

他在去年8月28日下午搭飞机抵新,被安排住在香港街一带的饭店。当天晚上,被告与身份不明的人士见面,接过一张2新元(约6令吉30仙)钞票、一台手机和4张SIM卡。

被告隔天开始工作,利用手机联络受害者,向他们接收诈骗款项,并把赃物转交给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

调查揭露,被告在去年8月29日至9月4日间,一共向12名受害者收取17万零150新元款项。

受害者包括一名79岁老汉 ,他落入了工作诈骗圈套,以为付款便能被擢升到更高级别,赚取更高额的佣金。

根据法庭文件,12名受害者的年龄介于26岁至79岁,他们被骗走的款项介于1600新元(约5041令吉45仙)至4万5000新元(约14万1790令吉68仙)。

警方是去年9月3日接获79岁男受害者的报案。他称落入一个工作诈骗圈套,损失3820新元(约1万2036令吉45仙),其中有2470新元(约7782令吉73仙)是以现金方式交给了被告。

调查揭露,受害者是在不知不觉中被加入到聊天群组里,并被告知只要能完成一些网路任务,便能赚取酬劳。受害者后来又听信谎言,以为付款便能被擢升到更高级别,赚取更高额的佣金,又或者是先支付一笔款项,才能提出酬劳等。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日前以视讯方式认罪。他向法官求情时,父亲罹癌,希望法官轻判,并让他打电话回家。

控方陈词时则说,案件涉及跨国犯罪集团,涉案金额庞大,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年4个月。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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