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从菲律宾到狮城打工当女佣,岂料雇主未缴付人头税,导致准证被取消,两名女子非但没有离境,其中一人还逾期逗留超过34年,如今已是72岁老妇。
其中一名女被告是来自菲律宾的弗洛德利扎(72岁),周二承认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6个月和罚款3000新元(约9472令吉50仙)。
根据案情,弗洛德利扎于1989年10日与27日在新加坡取得工作准证,成为一名女佣。由于她的雇主拖欠人力部人头税,她的准证在1991年7月30日被取消。
不过,弗洛德利在准证被取消后,没有离境,非法留在新加坡34年4个月又5天。她一直到今年12月5日才去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自首。
另一名女被告同样是来自菲律宾的乔安(49岁,Jo Ann Querabu Balbin),周二承认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6个月和罚款2000新元(约6315令吉)。
调查发现,乔安是在2009年4月7日取得近两年的工作准证,在新加坡当女佣,但雇主未缴付人头税,结果准证于4月24日就被取消。
乔安本来应该在证件被取消后离开新加坡,但她却一直非法留在新加坡,逾期逗留16年6个月又5天。她在今年12月4日才向当局自首。
控方促请法官判处两人最高6个月的监刑,并以罚款代替鞭刑,要求弗洛德利扎罚款3000新元,乔安罚款2000新元。
两名被告都没有律师,她们求情时都表示已经知错,希望法官能轻判。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表示,逾期逗留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处罚也相应严厉。
该局发言人说,雇主和房东在聘请外国员工或出租房屋前,有责任核实潜在外籍员工或租户在新加坡的身份是否合法。这包括核对准证与护照上的信息,并透过签发机构的网站验证准证的有效性。公众如果发现疑似触犯移民法的案件,应向当局通报。
发言人也提醒,窝藏或聘用触犯移民法令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24个月和罚款不超过6000新元(约18945令吉1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