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一名26岁中国籍男子受犯罪集团指使,专挑搭乘商务舱的旅客下手,窃取乘客行李。男子今日23日被法院判处坐牢20个月。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导,被告刘明(26岁)已对一项盗窃指控认罪。调查显示,他收受犯罪集团报酬,负责在航班上针对商务舱旅客下手,窃取贵重物品。今年8月,他在一趟由迪拜飞往新加坡的航班中,盗走一名男乘客的行李。
案发当时,被告搭乘新航SQ495航班并坐在商务舱内,而52岁的阿塞拜疆籍受害者与其妻子,则分别坐在他前方约五排及一排的位置。
8月8日凌晨,机上晚餐服务结束后,机舱灯光转暗、乘客陆续入睡之际,被告趁机行动。他走到受害者座位附近,打开上方行李舱,将对方的行李箱取出后带回自己的座位。
被告的行为全程被受害者的妻子目睹,她随即上前询问其原因。由于未能听懂刘明的解释,她立刻通知了机组人员。在此期间,被告将尚未打开的行李箱放回原处,并返回自己的座位。
随后,面对机组人员的询问,被告谎称自己误拿了他人的行李。
受害者行李箱内的财物总价超过10万新元(约31万6243令吉),其中包括约1万2000新元(约3万7949令吉)的多币种现金、价值逾5400新元(约1万7077令吉)的雪茄、一枚价值超过3万5000新元(约11万685令吉)的萧邦手表,以及一枚价值超过5万1000新元(约16万1284令吉)的爱彼手表。
经检查,行李箱内的财物并未丢失。组人员随即将事件通报给机场工作人员并报警处理。被告在抵达机场后被警方逮捕。
在调查期间,被告态度不合作,否认盗窃,坚称自己只是想拿洗漱用品。然而,他所使用的行李箱在外观与材质上明显与受害者不同,而且整个过程中一直放置在自己座位上方的行李舱内。
控方认为,此案涉及公共利益且手法隐蔽,难以防范,因此建议法院判处被告监禁20至24个月。
控方指出,:“在新加坡航空频繁发生盗窃事件,不仅会损害航空公司的声誉,也影响新加坡的旅游形象。”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处以罚款,亦可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