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3日讯)13岁少女在Carousell卖连身裙,已婚经理扮女买家结识对方后,两度花钱进行色情交易,过后被人举报,俯首认罪后,案件展至明年3月4日下判。

被告是45岁的周克亮(译音),案发时已婚,是名工作场所安全卫生经理。他共面对7项包括向18岁以下未成年索取性相关服务、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滥用电脑法令等的控状,昨午承认其中3项,馀项代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受害者是现年17岁的少女,她案发时只有13岁至14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少女身分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2年3月透过Carousell浏览受害者的帐号。她当时在平台上贩售18新元(约56令吉84仙)的连身裙。

被告于是假扮女买家联络受害者,称想买下受害者的连身裙,而且会安排“哥哥”向受害者取货。

被告后来透过WhatsApp联络受害者,称自己是女买家的“哥哥”,并开始与受害者聊天。

受害者在过程中,将家庭背景透露给被告,也说自己是中二生,还没过生日,被告因此知道受害者年仅13岁。

过了不久,被告表示愿意花钱换取受害者的性相关服务,受害者因缺钱而答应。被告原本要求受害者为他口交,并出400新元(约1263令吉15仙)要与受害者接吻,但遭受害者拒绝。

受害者后来在2022年10月,在被告的要求下,穿著小背心赴约。

两人在一商场见面,被告后来将受害者带入车内,将车子开到附近的多层停车场,趁四周无人时,把手绕在受害者腰部约1分钟,然后再抚摸受害者胸部约3分钟。他事后给了受害者150新元(约473令吉68仙)。

被告在2023年5月再次联络受害者,希望与她进行色情交易。

受害者同意后,被告要求她穿著同一件小背心赴约。不过受害者说小背心已拿去洗,因此会穿校服与被告见面。

两人相约在2023年5月某一天周日下午3时,但被告因停车场有人,于是将受害者带到楼梯间。被告从后拥抱受害者,还抚摸她的胸部,之后自慰,事后给了受害者150元酬劳。

2023年11月15日,有人向警方举报被告的恶行,但案情并没有说名揭发者的身分。

案情显示,被告想认识少女,承认是为了不让妻子起疑,才利用买卖平台行事。

被告在2018年或2019年间,在面子书盗用一名女郎的照片,利用照片在2022年于买卖平台Carousell设立新帐号,希望以此方式能更容易与其他少女做朋友。

被告希望能透过平台偷偷与少女约会,同时间也能隐瞒妻子,让妻子以为被告用Carousell进行买卖交易,妻子才不会起疑心。

被告没有经过同意便盗用女郎的照片,因此面对一项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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