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一名兼职看护因不满雇主,对雇主患脑瘫、卧床的儿子施暴,整个过程被家中监控录下,随后被控上庭。

《联合早报》报道,22岁的被告郭明轩(译音)昨日(12月5日)承认蓄意伤人罪,被判监禁54天。

案发时,被告是一名自由看护,按需求上门提供照护服务。受害者是一名23岁青年,患有脑性瘫痪,长期卧床,无法说话,也无法自行行动。

根据案情,从2024年3月起,被告负责替受害者清洗身体、更换尿布并协助在屋内行动。惟自同年5月起,被告对受害者母亲的不满逐渐累积,原因包括被安排额外跑腿工作、超时下班,以及频繁接到母亲通过电话和短信查询行踪。

7月2日早上约8时,被告照常上门工作。受害者当时躺在客厅的床上。因对受害者母亲心怀怨气,被告决定将怒气发泄在受害者身上。他向正在主卧休息的受害者母亲表示自己能独自照顾受害者,然后关上房门。受害者母亲对此起了疑心,随即远程打开客厅监控。

画面显示,约早上8时46分,被告在替受害者更换尿布时,用力击打受害人大腿,强迫其分开双腿,随后多次掌掴其脸部,导致受害者疼痛,下唇内侧被咬破出血。由于患病导致行动不便,受害者无法反抗或求助。

母亲在监控中目睹过程后立即冲入客厅查看,并在发现受害者受伤后质问被告,但被告未作回应。三天后,她向警方报警。

被告庭上低头不语 律师称其已付代价

庭审中,被告全程低著头,他的母亲也数度落泪。控方准备播放监控片段时,被告代表律师请求不要播放,但遭法官拒绝。录像播放时,被告及其母亲皆不敢抬头观看。

控方指出,被告案发时仅21岁,通常年轻被告会优先考虑改造,但本案涉及对弱势者施暴,属严重罪行,刑罚必须起到阻吓作用,社会不能容忍虐待无法自我保护的人。控方强调,被告滥用了雇主给予照护者的信任,其行为隐秘,如非受害者母亲及时查看监控,虐待恐将持续,因此促请法官判监8至12周。

被告律师则表示,被告已承担责任,自愿向受害者赔偿3000新元并写信道歉。他强调,被告本性并不暴戾,只是在年轻气盛、情绪失控下犯下错误,并请求法官给予机会。

律师补充,被告原本梦想加入海军担任军官,如今前途受影响,他已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希望法官从轻量刑。

锺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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