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 男子非礼和性侵年仅7岁的妹妹,罪行长达10年,甚至与她乱伦,今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0年及鞭笞24下。
被告是31岁的新加坡男子,面对7项包括乱伦、企图强奸、非礼和性侵等控状,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馀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受害者是被告的亲生妹妹,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被告妹妹身分的资料。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相差6岁,被告在2007年开始犯罪,当时他13岁,受害者只有7岁。
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间,被告逼受害者舔他的下体。之后,他变得更加大胆,企图强奸受害者,还企图与她肛交。
到了2009年9月至2010年间某一天,被告把受害者叫进房内,用舌头性侵受害者私处。被告当时只有15至16岁,受害者则只有9至10岁。
更荒谬的是,被告于2010年10月,与受害者坐在父母轿车后座时,将手伸进受害者内裤,性侵了她。这些事情发生时,受害者未满12岁,她不知道被告的行为是错的。
直到2017年9月至2018年间的一个晚上,受害者与被告在被告房内,受害者为被告手淫,被告则用舌头性侵受害者私处。受害者当时已17岁,被告则23岁。
男子认罪后,法官最后判被告监10年鞭打24下,并准许他先处理房屋退租事宜,15日才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