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 博士生恋上前女室友,多次表白被拒,竟擅闯对方住家单位,甚至企图强奸对方,被判坐牢6年半又6周,鞭打3下。

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高雄(31岁),案发时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修读博士学位,面对7项包括企图强奸、擅闯、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

受害者是一名中国籍女郎,案发时21岁,就读新加坡大学,是被告的前室友。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受害者身分的资料。

被告昨天承认其中4项,馀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法官判被告坐牢6年半又6周,鞭打3下。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早前是室友关系,同住一个单位不同房间,不过被告在2023年8月搬离。

同年10月,被告开始追求受害者,传简讯约见面。受害者拒绝被告,要被告不要再骚扰她,但被告死缠烂打,几次到受害者公寓住家找她,也在附近巴士站等她。

受害者为此报警,房屋仲介也打电话给被告,警告他不能擅闯,但对方就是不听劝。

2023年10月9日晚上9时,被告再次上门,受害者的一名男室友听到门铃后开门。由于男室友来自缅甸,与被告鸡同鸭讲,他最后让被告入屋。

受害者当时在房内与父母通话,听到敲门声后挂断,岂料打开房门,竟惊见被告。被告表示,他想为不礼貌的短讯道歉,还声称自己的银行卡留在单位内。

不过,受害者不接受道歉,还说要报警,被告听后发怒,硬闯入房间,将受害者压制在地上。被告掀开受害者的连身裙,非礼胸部、还扯下内裤,非礼她的私处。

男室友听到喊叫声后来救援,并将被告拖出房外。受害者关上房门后,传短讯给另一名室友求救,室友过后报警。 

被告违反保释条件,在保释期间擅闯事发单位,要求与受害者见面。

依保释条件,被告不可与受害者联络。然而,被告于去年5月3日,几次回到事发单位,试图找前女室友见面,想办法减少控状,并取得受害者的联络方式。

同月5日,上午8时,被告再次回到事发单位,但租户表示受害者已经搬走。

同月26日,被告又回到事发单位,希望租户能提供受害者联络方式,让他向受害者道歉。

被告被控后,还硬闯审前会议室,因此面对多一项擅闯罪名。

去年5月10日,下午2时30分,被告与代表律师到国家法院出席线上审前会议。途中,被告要求与法官说话,甚至抢走膝上电脑,跑到审前会议室。

被告看到门外挂有“不可进入”的牌子,尽管法庭工作人员和被告父亲已经劝阻,但他执意要进入会议室与法官对话。

闹事期间,警铃突然响起,被告在工作人员去找救兵时才肯离开。(人名译音)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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