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潘明辉(译音)。(图取自《海峡时报》)

(新加坡2日讯)新加坡单亲爸爸起初靠朋友介绍送电子烟日赚100新元(约318令吉64仙),后来透过通讯应用Telegram经营电子烟业务,被假扮买家的执法人员逮捕后,被判坐牢7周、罚款1万6000新元(约5万982令吉5仙)。

被告潘明辉(32岁,译音)抵触45项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周一(1日)承认其中10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2024年9月7日,新加坡卫生科学局接获涉及透过Telegram销售电子烟的情报,执法人员假扮买家展开行动。当晚约10时50分,被告与女友驾车抵达交货地点,交易完成后当场被捕。

执法人员在车上搜出16支一次性电子烟及10盒共30支烟弹等。被告身上另有5支一次性电子烟,他承认是自用。

调查显示,2023年4月中旬,被告经朋友介绍得知可透过送电子烟赚取收入,每完成一单可获10新元(约31令吉86仙)报酬,每天需送10至15份包裹,每日收入介于100新元至150新元(约477令吉96仙)。

他随后被加入一个Telegram司机工作排班群组。每周送货约两次。

2024年3月,将货物交给被告的人问他是否想赚取额外收入,并让他参与电子烟及配件的销售。对方过后在被告手机上建立两个Telegram帐号,并将他加入多个群组,用来接收顾客订单、司机报告配送、上传订单、打包、安排司机排班及配送路线等。

被告在Telegram接收订单后,会转寄至对应群组,核对无误后等待配送安排。管理帐号每周可额外获得50新元(约159令吉32仙),他表示一次性电子烟成本每支10新元,烟弹每个8新元(约25令吉49仙),每月约赚500新元(约1593令吉19仙)。

被告承认的10项控状显示,他在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透过社群平台售卖电子烟共约113支,同时售卖和持有相关配件155个,并发布电子烟广告。

控方表示,鉴于电子烟违法行为日益普遍及公众关注,需要对类似犯罪从严处罚。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是单亲爸爸,为养育3个孩子才走上犯罪道路。

“当时,我需要钱养3个小孩。这是我第一次犯罪,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训示被告必须确保以后不再参与这类活动,判他坐牢7周,罚款1万6000新元。被告因无法支付罚款,因此坐牢32天代替罚款。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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