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 中学英文科主任涉与大马籍男子共谋当阿窿跑腿,在欠债人住家挂猪肉和恐吓字条,被控上庭。教育部指,案毕后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被告是41岁的郭绮玲(译音),她面对一项抵触放贷人法令的罪名,上周五(11月28日)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报》报导,控状指她与一名40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海鲁共谋,替大耳窿当跑腿骚扰他人,在11月19日将一个装有猪肉的塑胶袋和一张字条放在位于女皇镇杜生路(Dawson Road)的组屋单位门外,该单位住户是一名穆斯林。
字条内容写道:"欠的必须还,在我来烧掉你的房子前给我打电话,这是你的最后警告。"
根据相关法令,替大耳窿做出骚扰行为,初犯者罪成可被判5年监禁,罚款5000新元至5万新元,及判最多6下鞭刑。
被告还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间可被带出协助调查。案件展期至本周四(4日)再度过堂。
网络资料显示,被告是圣伯特理中学(St Patrick'sSchool)的英文与文学部主任,今年还曾获得学校颁发的创新奖。
教育部回复《新明日报》询问时表示,当局对教职员不当行为持严正态度,对未遵守行为和纪律标准的人员,将毫不犹豫采取纪律处分,包括解雇。教育部表示,将在法庭案件结案后,启动纪律处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