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 大马男子在交友软体上假扮洋汉“猎艳”,骗说要当“甜心爹地”,游说女郎传裸照及性爱录像,还“分身”与女郎性交。得逞后,男子用裸照及性爱录影带勒索,女郎不只汇款18万5334新元(约18万5334令吉),甚至被逼当妓女。
被告是38岁的马来西亚男子拉吉万,面对41项包括欺骗、勒索、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控状。
控方以其中4项进行审讯,法官早前判被告罪成,案件昨午进行陈词。
控方结案陈词显示,被告在交友软体Tinder上假扮洋汉,在2020年2月27日与32岁女郎A配对成功。
被告自称是住在马来西亚的洋人,想当女郎A的“甜心爹地”,愿意每月给她3万美元(约12万3900令吉)零用钱,换取性服务以及私密录像。
女郎A信以为真,当天将6个私人录影传给被告。
隔天傍晚,被告骗要给零用钱,女郎A遵照被告指示,搭飞机到槟城。被告称会安排司机“拉吉”去接送,其实“拉吉”就是被告。
事后,被告找借口生气,要求女郎A与“拉吉”性交。为了让洋汉消气,女郎A竟恳求“拉吉”与她欢好,还给了1500新元(约4775令吉52仙)当酬劳。
被告得逞后,用私人录影勒索女郎A,若她不肯就范,就把录影放上网。
女郎A被迫前后将18万5334元汇到被告妻子的银行户头。她用尽自己和父母积蓄后,向银行贷款,甚至接受被告提议,出卖肉体当妓女赚钱。
不仅如此,女郎A在2020年2月27日至10月间,依照要求,共将73张私密照以及164个私密录影传给被告。
被告甚至还逼女郎A找陌生男人发生关系、在公共场所裸露、找变性妓女欢好、找人鞭打女郎A,导致皮开肉绽,并将过程录下发送。
女郎A忍无可忍,最终于2020年10月19日报警。
另一名受害女郎被骗色后,不肯妥协给钱,决定报警。
31岁的女郎B于2020年1月26日,在Tinder上与被告假扮的洋汉配对成功。
被告自称是名住在马来西亚邦咯岛的有钱洋人,愿意给女郎B每月一万美元(约4万1300令吉)展开“主仆关系”。
女郎B接受提议,26日当天传了裸照以及私密录像给被告,隔天还与被告假扮的“分身”见面以及性交。
被告后来再次指示女郎B与“分身”发生性关系,女郎B不肯。女郎B遭勒索时也不妥协,最后于28日报警。
控方陈词时表示,被告罪行骇人听闻且变态,是类似案件中最严重的,受害者的人生被毁,求法官判他坐牢13年鞭打15下。
控方指,被告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女郎B事后被诊断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无法面对压力,被迫休学,也无法相信他人。女郎A无法透过辅导自救,不敢认识新朋友,多年没有交往对象,甚至还从新加坡搬到国外住。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代表,抗辩时承认与女郎A和女郎B发生关系,但没有假扮洋汉。
他称,之前帮他人洗黑钱,妻子户头才有那么大笔钱。
不过,控方反驳,指被告与警方录下的16份口供里承认罪行,还叙述他是如何假扮洋汉要求当受害者的"甜心爹地"。
控方透露,除了女郎A和女郎B,受害者还有另外13人。
被告求情时只说让法庭决定刑罚。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案展明年1月1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