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 39岁中国女为卖淫集团当接待员,收款、接单、带路,在3个地点5度遇扫荡,结果4次被保释,最后一次被捕后遭还押,被判坐牢19周。
中国籍被告杜朝梅(译音,39岁)共面对7项包括抵触妇女宪章以及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她昨日承认其中三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被告第一次被捕是去年7月4日,下午1时08分,地点是芽笼路的一间店屋单位。该场所进行非法卖淫活动,被告是该场所的接待员,协助管理场地,向顾客解释价格,以及收款等。
被告隔天获得保释后,又被派到马里士他路另一家挂羊头卖狗肉的“按摩院”工作,9月6日再次被捕,两天后被保释出来。
当局于去年11月22日,晚上8时20分再次突击同一家“按摩院”,当时店里共有5名男子和9名女子,被告是其中一人。
当天是她第三次被捕,但同样在隔天获得保释。
怎料,警方今年8月7日扫荡位于麦波申路的一家非法淫窟时,再次遇见她,第四次将她逮捕。当时店内还有另外7名女子和5名男子。
被告当时同样是该淫窟的接待员,负责开门、收款、送顾客去洗澡、接预约电话,一个人负责操作10台手机。
她最终在同月28日第5次被捕时,并被还押至今。
主控官指,被告在卖淫集团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管理妓院、接待顾客和接受预约等,因此促请法官判她坐牢19到2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