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装修公司女董事在长达7年多的时间里,分多次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申请逾140万新元(约453万900令吉)的消费税退税,骗当局支付至少66万新元(约213万6000令吉),还将其中21万馀新元(约67万9600令吉)赃物款转移到马来西亚支付房贷等个人开销,被判入狱10个月又74周、罚款1000新元(约3236令吉35仙),以及缴付约198万7971新元(约643万3760令吉1仙)罚金。
马来西亚籍被告陈健萍(38岁)共面对92项抵触消费税法令和5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她周二(28日)承认其中3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法令,消费税注册公司进货时支付的消费税是进项税,从营业额收取的消费税则为销项税。若销项税超出进项税,公司就得将多馀税款交给国内税务局;反之,当局会把税款差额退还给公司。
案情显示,被告在案发时是Homescape Renovation的独资经营者,她同时也设立另外4家公司,并自愿注册消费税。这4家私人有限公司分别为Hoe Ming Renovation、Orangree Renovation、XP Renovation Contractor和GTY Renovation Contractor。
2017年8月至2024年10月,被告在没有进项税额的情况下提交87份退税申请,谎报约142万5828新元(约461万4471令吉32仙)的退税。
其中,被告在2017年8月至2023年6月间提交29份退税申请,涉及的税务约为66万2657新元(约214万4586令吉67仙),税务局也因此支付了至少66万1702新元(约214万1495令吉96仙)。被告也在提交注册消费税的申请时,提交伪造发票。
除此之外,2019年12月3日至2024年5月1日期间,被告把约21万2857新元(约693万619令吉74仙)的犯罪所得转账到当时男友的银行户头,并指示后者把钱转进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用来支付两人在马来西亚的房贷、车贷,以及被告的保险、信用卡和其他个人开销。
被告在2025年7月8日被捕,法庭并未揭露被告的罪行如何被揭发,但她至今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控方指出,被告有预谋虚报消费税退税,将款项转给当时的男友,让后者协助利用这笔钱来支付马来西亚开销。另外,在消费税审计或注册过程提供虚假资讯或伪造文件的罪行难以被察觉,必须耗费额外的资源和精力才能加以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