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35岁马来西亚男子利用受害人善心,编造各种谎言让受害者相信他急需用钱,找人伪造报案纪录及庭令等文件,自己也伪造律师楼及银行信件,一年内117次欺骗受害人借款共8万3470新元(约27万1806令吉45仙),最终被判入狱2年8个月。
马来西亚被告杨清远(35岁,译音)共面对4项包括欺骗和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等控状,周五(10日)承认其中3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受害者是一名49岁男子。
202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找不明人士帮他伪造8份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报案记录、当局确认收到报案的电邮、大法官梅达顺下达的庭令,以及法庭主簿和副主簿的信件等。不明人士透过微信和WhatsApp把这些伪造文件寄给被告。除此之外,被告自己也伪造了四封律师大楼和银行的信。
被告多次利用这些伪造文件向受害者借钱,谎称自己需要还款给法庭、国际刑警组织、金融管理局、新加坡警察部队和罗克韦尔自动化公司。他编造各种谎言让受害者相信他急需用钱,同时避免受害者起疑。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被告欺骗受害人前后117次转账共8万3470新元。
受害人过后察觉不妥,于2024年3月24日向警方报案。
调查显示,被告在受害者报案之前,也就是2024年3月18日回返马来西亚。他在同年11月4日入境时被捕,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控方指出,被告找不明人士伪造文件,有预谋地利用受害人的善心,使用涉及高职人员、金融机构和律所的伪造文件行骗将近一年,因此促法官判他坐牢32至40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为了养家犯案,他已感到懊悔,恳请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