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部就供酒事件致歉

傅元俊(右)和罗欣慧(左)对受害者使用暴力,分别被判坐牢5个月两周和罚款1200新元(约3914令吉7仙)。 (海峡时报)

(新加坡7日讯) 一对夫妻酒后在等电梯时与一名男子起争执,丈夫一拳将男子打晕后,对男子又踢又踩,妻子同时补上5脚,两人今日分别被判坐牢5个月两周和罚款1200新元(约3914令吉7仙)。

这起伤人事件发生在今年1月19日,凌晨3时22分,地点在乌节商业中心4楼的电梯大厅。

被告是30岁的傅元俊和30岁的罗欣慧,两人是夫妻关系。他们分别面对蓄意重伤和对他人动粗的控状。

案情显示,男女被告在案发当天约午夜时分,与两名朋友到乌节商业中心4楼的一家酒廊聚会,4人当时共喝掉3瓶的烈酒,之后决定到卡佩芝大厦另一家酒廊续摊。

他们来到电梯大厅时,刚好有另6人也正在等电梯,包括26岁的男受害者。他在英国大学留学,案发时回新加坡过寒假。

女被告为了让男被告和朋友先进入电梯,故意站在电梯门前,挡住受害者去路。在受害者后头的男被告也伸出手,阻止受害者进入电梯内。受害者见状,将男被告的手推开,两人是发生口角。

受害者拉著男被告到电梯外,男被告趁受害者打电话时,一拳将受害者击倒。受害者脸部撞地,当场失去意识。

男被告不肯罢休,朝受害者脸部和后脑勺踢,女被告则往受害者臀部踢了5下。

男被告后来往受害者脸部补上两脚,导致受害者在地上移动约一公尺距离。被告踩了受害者的头部后,才与女被告和朋友离开。

受害者被攻击时一直处于失去意识的状态,他凌晨3时27分才恢复意识,地上还留了一摊血。

受害者事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急救,他左眼眶底骨折,眼部割伤,医药费835新元(约2723令吉54仙)。

两名被告在今年9月19日已全数赔偿受害者这笔费用。

控方在陈词时表示,男被告在公共场所攻击受害者身体脆弱部位,还在受害者失去意识后继续伤人,要求法官判他坐牢6至8个月,并要求法官判女被告1500新元(约4892令吉58仙)的最高罚款。

律师代两名被告求情时说,受害者伤势不是永久性,也无需动手术,希望法官轻判。

律师也透露,被告孩子上个月8日出世,女被告过两天才会坐完月子。加上男被告在判刑后会失去工作,希望法官让男被告展期服刑,以便处理工作事宜。

男被告今早认罪后被判坐牢5个月两周,女被告则被判罚款1200新元。 

法官核准男被告申请,准许他下个月才服刑。(人名译音)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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