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知法犯法!狱警接受囚犯贿赂,协助他将违禁品如止痛药、裸照带入牢房。狱警与两名涉案囚犯昨日一同认罪。
狱警莫哈末阿斯里(39岁)和囚犯莫哈末尤索夫(50岁)各被控5项受贿的控状,昨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协助行贿的另两名囚犯洪伟宏(37岁)和慕仁利(36岁)各被控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行。慕仁利也在昨日认罪,而洪伟宏的案件则待审理。
《新明日报》报导,案情揭露,被告自2012年起加入监狱署,案发时被派到樟宜监狱管理囚犯,并且有改造牢房跟班(Correctional Unit Attendants,简称CUA),帮忙管理其他囚犯的日常事宜。尤索夫就是协助被告的其中一名跟班。
慕仁利则是尤索夫的前狱友,他于2021年12月出狱后,又因再次犯罪于2022年2月被送回牢中,至今仍在服刑。
2021年初,被告开始偷带止痛药“加巴喷丁”(Gabapentin)到狱中,当作跟班们的奖励。这是一种违例药物。
被告一个月内一到两次带10颗加巴喷丁给尤索夫,让他分给其他跟班。
2021年8月,尤索夫便试探性贿赂被告,问他可否帮忙把违禁品带入监狱,若他愿意,会为他提供的服务付费。被告一开始并没有答应,但后来却同意。
藏内裤袜子避查
为避开侦查,囚犯请狱外的人帮忙购买,而狱警拿到货后,会藏在内裤、袜子、制服内等,通关入狱。
调查揭露,尤索夫通过电子邮件,请狱外亲友帮忙,其中包括穆仁里。他一般会以代号传话,避免被发现。例如“Ayam”(马来文“鸡”)指的是被告、“明信片”是裸照、“纸”是钱、“探访物件”是止痛药。
被告拿到货后,会以各种方式躲过侦查,例如把止痛药重新包装,放进密封袋,避开金属探测器,然后再放进内裤或袜子,分成少量地带进监狱。
若是裸照,他用信封装好放入口袋,带著它上班。
尤索夫一般会指示交货的人给被告现金,数额由尤索夫决定,偶尔也会转账。被告在2021年8月到2022年6月9日之间,共收下3700新元(约1万2210令吉)的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