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缅甸女佣26刀捅死男雇主岳母案,三司接受女佣是在死者激怒下干案,改判她误杀罪名成立,今早裁定她坐牢17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辛玛努(Zin Mar Nwe,24岁)早前面对一项谋杀控状,指她于2018年6月25日早上11时27分至中午12时17分,在一个组屋单位持刀捅死一名70岁老妇。
新加坡高庭法官去年裁定她罪名成立,由于被告犯案时未满18岁,无法判她死刑,法官最终判她终身监禁。被告之后提出上诉。
无偿代表被告的律师陈俊良和黄国彦今年5月上诉时称,被告到新加坡工作5个月期间更换了3名雇主,年仅17岁的被告遭雇主斥责时都没有任何怨言。
陈俊良指出,被告继续努力工作,中介跟她谈话后,她的工作表现也有进步,但案发当天,死者向她说:“明天,你回去中介那里”。
这句话忽然刺激了被告。被告担心自己会就此负债并被遣送回缅甸,导致她持刀捅死死者。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三司在审理上诉时指出,被告年纪轻又担心负债被遣送回国,任何人都能合理被激怒,于是要求修改控状为误杀,案件展至今早判刑。
在发表裁决时,三司认为被告是在突然被激怒下干案,往后不会继续对社会造成威胁。
三司指出,死者的威胁会影响被告的就业和生计,虽然死者只说出一句具威胁性的话,但影响力因被告案发时年轻、思想不成熟、被死者虐待、家里经济状况不佳等因素而被放大。
三司也考虑到被告用武器干案,指这是一起残暴的攻击行为,但被告没有掩盖罪行,没有逃避逮捕,综合所有因素后,最后判被告坐牢17年。
以精神处在“分离状态”抗辩 法官不买账
被告早前以精神处在“分离状态”抗辩,不被法官认同。
根据早前报道,被告于案发当天凌晨4时30分起床准备早餐,雇主夫妇和女儿等4人用餐后陆续出门,只剩下死者和被告在家。
被告指死者后来对她大喊,称要把她送回中介,令她怒火中烧,拿了一把刀走到客厅,多次捅向在看电视的死者。
被告在审讯时指案发时自己的精神处于“分离状态”,不清楚在做什么,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过,高庭法官不接受这个说法,指被告案发后4次向警方承认自己捅死老妇。
为了保护案件的未成年证人,法官谕令不得报道死者及家属姓名,以及具体事发地点等信息。
指被告年纪轻无暴力倾向 律师求判不超过18年
被告代表律师在陈词时表示,被告的罪行不是第304(a)误杀罪名下最严重的,也没有患上精神病,没必要判她终身监禁以保护社会。
律师补充,被告案发时只有17岁,没有暴力倾向,出狱后便会被遣送回国,没有留在新加坡犯罪的可能。
另外,被告案发时年纪轻,刑罚应以惩罚(retribution)及改造(rehabilitation)为考量,要求三司判被告坐牢14至16年,或坐牢不超过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