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 不满女友建议先载男同事回家后再去夜店,男子与女友发生争执,持美工刀抵颈恐吓并割伤她,还指刀威胁男同事不得插手,强行将女友拖入车带回住处,最终锒铛入狱一年8个月。
被告陈伟年(32岁)面对6项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及刑事恐吓的控状,他昨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3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受害者(29岁)是他自2023年9月交往的女友,案发后两人分手。
案情揭露,去年9月14日晚上,被告从电话中得知受害者与同事在外喝酒,便问她为何没邀请自己。受害者说稍后会到百慕乐大厦夜店继续饮酒,并邀他加入,被告应约而至。
翌日凌晨3时许,被告表示要带受害者和其男同事去另一家夜店与朋友碰面,但男同事因穿短裤不符著装规定需回家更换,被告便要他搭德士回家。
受害者建议被告送男同事回家,她自己则先去赴约,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男同事试图缓和气氛,自行离开。
不料,两人争论不休,被告非常激动,开始推挤受害者。受害者心生惧意,于是寻找男性同事求助。她逃至商场的一楼大厅时被被告从背后扑倒,还在她要爬起身时拉住她的一条腿。
见到男同事靠近,被告还凶狠示意对方别插手,并将两人拉进电梯前往地下停车场。
被告将受害者摔倒在地,随后走向自己的轿车,从车内取出一把16厘米长、刀刃长5.5厘米的美工刀。他先用美工刀指向受害者,再指向男同事,质问对方“要不要加入”,吓得对方不敢上前。
他将受害者逼到墙角,用刀抵住受害者颈部约20秒,并说:“你不想好好说话,那我们就一起死。”期间被告用力按压刀刃,割伤了受害者的脖子,伤口约一厘米长。
受害者哭著想离开,被告却突然将美工刀丢在地上,将她强行拉上车并上锁,开车前往位于巴西立6道第477座组屋的住处
在车上时,被告还逼受害者传讯息给男同事称“没事”。被留在现场的男同事报警后,被告还并指示她在警方来电时不得透露位置。警方最后追至住处,当场逮捕被告。
事后,受害者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就诊,医疗报告显示她的右侧颈部有一公分裂伤及2厘米擦伤,手臂和双膝也有红肿和淤伤。
控方在法庭上陈词时说,被告使用危险武器伤害并恐吓他人,犯下严重罪行。尽管被告患有适应障碍与忧郁情绪,但他作案时全程清醒,且是有意为之。
控方也指出,颈部是脆弱部位,被告将刀刃抵在受害者颈部令她极度惊恐,因此要求法官判处被告坐牢不少于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