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 两名父亲在充气游乐场为了小孩吵架,还上升到肢体冲突,其中一人爆粗口挥拳揍对方脸部,导致对方脸部骨折。
被指打人的王纯雄(39岁,译音)面对一项蓄意重伤他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被告不承认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法庭对此展开审讯,另一项控状则暂且搁置。
控方在法庭上透露,有意申请将暂且搁置的控状,让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9月3日,地点是在班丹花园一带的充气游乐场Bouncy Paradise。
根据法官判决,被告当天带著两名年幼小孩和其他家人到充气游乐场玩。受害者是一名56岁男子。
当时被告的儿子告诉他,说自己被一名大人责骂,被告于是带著儿子去找对方,即受害者。当时受害者和他的小孩坐在球池里。
当被告问受害者为什么责骂他的儿子时,受害者说是因为被告的儿子撞到他的孩子,被告进一步要知道是怎么发生的,结果两人吵了起来。
受害者从球池里出来,头和被告靠得很近,被告退后,两人面对面继续说话,接著开始起争执。
电眼画面显示,两人推挤、比手势,然后被告挥拳揍受害者的左脸。这一拳,导致受害者向后倒,被告还爆粗口。警方过后也到场。
控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电眼画面显示,在整个争执过程中,是被告先推了受害者,之后两人才互相推搡。即使被告抓住受害者的手臂并将他推开,受害者也没有反击。另外,事发在公共场所,周围有公众,被告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寻求协助。
控方说,被告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受害者袭击了他,或威胁要伤害他,以至于他不得不动用拳头来自卫。
控方指出,受害者因遭被告攻击,脸部至少四处移位骨折,另有两处骨折未移位,拿了两周的住院病假,被诊断患"复杂面部骨折"。
控方说,事发后的一个月,受害者仍然有后遗症,因为他的脸部持续出现轻微的异样感(paraesthesia)和面部畸形。被告除了指关节上的瘀伤外,没有其他部位受伤,他的瘀伤轻微到最后也没有就医,而这伤势也可能是因为他猛击对方所致。
被告称,自己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因而不认罪。
法官在判决中说,被告以如此大的力度攻击受害者脸部,且是一个脆弱部位,远远超过了合理自卫的标准。被告也一直都占据主导地位,能控制局面,所使用的暴力程度,已经过分了。
经过审讯后,被告被判罪成,案展10月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