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唐进理(译音)在职期间深受器重。 (受访者提供)

(新加坡30日讯)  投资的加密货币崩盘,金店主管血本无归,竟萌生贪念,两个月内偷走店里29样金首饰和现金,价值逾8万新元(约26万馀令吉),再拿去马新两地的当店典当套现,直至公司要进行库存检查,始向公司董事自首偷金。

马来西亚籍被告唐进理(29岁,译音)承认一项监守自盗的控状,被判坐牢一年3个月。

案情显示,他自2023年就在新大鑫金行工作,是一名销售员,月薪1800新元(约5925令吉85仙)。他在2024年8月晋升为金店主管。被告住在新山,往返马新工作。

该金店在新加坡有3间分行,被告是在义顺22街第291座的分行工作。

根据调查,被告在2024年6月开始投资加密货币,从中赚了30万令吉,并将部分花掉。岂料两个月后,他所投资的加密货币崩盘,导致他血本无归。

被告从2024年9月开始,从店里偷走金饰,过后再拿去新加坡或马来西亚的当店典当套现。被告也会叫朋友帮忙,利用朋友的名义典当偷来的金饰。

调查揭露,被告从2024年9月1日到10月25日,从义顺分行的金店偷走了29样的金首饰,当中最贵的是一条重达53.5克的916金链,价值7597新元(约2万5010令吉37仙)。

另外,被告本应负责在10月24日将2000新元(约6584令吉28仙)存入公司银行户头,但他没这么做,而是把钱自己收著。

10月25日,被告知道公司要进行库存检查,打电话给其中一名公司董事自首,承认自己从9月开始偷走店里金饰。被告隔天如常上班,与董事在店里见面后,交出所有当票。

董事在同一天报警,并且根据当票到不同的当店去尝试赎回金饰,共花了1万1887新元7角(约3万9135令吉95仙)赎回部分的金饰,其他的并未找回。

案情显示,被告前后失信的金饰和现款,总值8万4336新元2角2分(约27万7646令吉47仙)。

被告最后没有作出赔偿,只是把未存入公司户头的2000新元还给雇主。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已吸取教训,也对雇主感到抱歉。

律师也说,是被告向雇主自首,还自愿归还所有当票。

新大鑫金行负责人王女士(40岁)受访时表示,被告令公司蒙受大损失,事后没赔偿,公司还得自行拿著当票去各个当铺将金饰赎回。

“东窗事发后我们原本还想给他机会,曾联系他的家人商讨赔偿,但对方表示已经帮过他一次,不愿再相助。”

王女士说,被告持工作准证来新工作,在职期间表现出色,深受器重,不仅被全力培养,更被赋予高度权限。

王女士感叹,对方一念之差走错了路,令她感到十分失望。

她也希望此事能为业界敲响警钟。 

“我们未来将加强内部系统,考虑推行经理轮调制,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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