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黎氏韩妮。 (海峡时报)

(新加坡19日讯)  越南女子被怀疑来新卖淫遭拒入境,一开始配合调查让女警检查手机,但后来掏出200新元(约660令吉96仙)塞进护照里交给女警行贿,被判坐牢4周。

被告是33岁的黎氏韩妮,她面对两项贿赂控状,昨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法庭文件揭露,今年5月4日,上午9时30分,新加坡警察部队和移民与关卡局展开联合行动,在樟宜机场第四搭客大厦,拦下疑似来新卖淫的入境者,并在确定他们来新是要进行非法活动后,拒绝让他们入境。

当天上午11时36分,被告因早前被标注为疑似性工作者,因此在经过自动关卡时被移民局人员拦下,随后交由警方进行调查。

下午12时20分,负责问话的女警把被告带去等候室,问她来新加坡要做什么,也要求检查她的手机,被告都配合。女警从掌握的资讯中,怀疑被告是名性工作者。

调查过程中,被告突然往前倾,摸著护照说了句:“给你钱,护照好吗?”女警问她什么意思,随后让她再说一次。

透过翻译,女警了解被告用越南语问:“我可以给你钱买点喝的吗?”意识到被告企图行贿,女警不加理会,继续翻查被告的手机找线索。这时,被告从包包中抽出4张50新元(约165令吉24仙),放进护照中,再把护照推向女警,被女警拒绝。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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