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偷渡入境新加坡并被判刑的被告陈光云,再因非法入境被判坐牢3年和打鞭6下。

(新加坡16日讯)中国男子多次非法入境新加坡,前后向当地警员行贿3万6000新元(约11万9080令吉),最后发现对方拿钱却没“办事”,导致他坐牢打鞭遭驱逐出境。

男子过后越洋联系新加坡当局要当证人,之后又再偷渡来新加坡,昨日再被判入狱3年和打鞭6下。

《新明日报》报道,行贿的被告陈光云(39岁,音译)面对8项控状,他早前已承认两项抵触移民法令的罪行。

不过,他针对4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不认罪,案件审讯后被判罪成。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因逾期逗留新加坡,在2017年被判入狱和打鞭,他刑满后于同年6月被驱逐出境,同时禁止入境新加坡。

不过,被告后来又因非法入境被捕,于2019年6月再被控。

控方指出,被告在同年认识符志强(47岁),获悉对方是新加坡刑事侦查局私会党取缔组的一名驻署警长。

符志强得知被告因非法入境新加坡而被控,称可以协助他,但他得支付8000新元(约2万6462令吉)酬劳。

前新加坡警员符志强再因贪污罪名被判入狱两年又10个月和缴付罚金。
前新加坡警员符志强再因贪污罪名被判入狱两年又10个月和缴付罚金。

符志强还称,也能让被告成为警方线人,在被治罪后能继续留在新加坡,并以此向他索讨每个月3000新元(约9923令吉)。

被告同意付款,并在2019年8月到2020年1月,6次支付符志强3000新元,共1万8000新元(约5万9540令吉)。

2019年8月左右,符志强通知被告,他的“老板”要5000新元(约1万6538令吉)作为撤销控状的代价。符志强后来又以同样理由,要陈光云多给5000新元。

越洋联系狮城反贪局举报

被告的罪责到头来没有减轻,他在2020年3月承认非法入境后,被判坐牢12周和打鞭4下,并在刑满后于2020年5月被驱逐出境。

被告2021年得知符志强因贪污罪被调查,人在中国的他还联系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道出他曾向被告行贿3万6000新元,因此也揭发自己的罪行。

他称想当当局的证人,以便在新加坡逗留。

被告渴望在狮城工作,结果又在2022年9月再度非法入境新加坡,最后于2023年4月因涉及打架案被逮捕。

索贿前警长早前已入狱

符志强早前因替两名私会党成员提供调查信息,协助他们避开警方检查和扣留,被判入狱6年6个月,也必须缴付3万2500新元(约10万7503令吉)罚金。

他也面对另外4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指他向被告收贿3万6000新元。

他否认有罪,审讯后被判罪成,于今年6月被再被判入狱两年又10个月,及另外缴付3万6000新元罚金。  

据早前报道,符志强自2020年12月7日起就被停职。

锺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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