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历时13天的审讯结束3个多月,新加坡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作伪证案将于来临周一(17日)重新开庭,国家法院到时料裁定毕丹星是否对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
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土去年10月14日开审,4名控方证人与被告毕丹星(48岁)分两个阶段轮流上证人栏,展开一场相互指责对方撒谎的精彩审讯。随著毕丹星在去年11月8日完成答辩,审讯告一段落,之后由控辩双方提交结案陈词,协助承审法官陈乐熊做出裁决。
案件源自于2021年的“莎谎门”事件。工人党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在8月3日向国会谎称,自己曾陪同一名性侵受害人上警局报案,受害人当时被警员评论她的穿著和喝酒行为。同年10月4日,辣玉莎在国会上重复说谎。
法庭审讯的一个重点,是工人党领导毕丹星知情后,有否告诉辣玉莎须向国会澄清谎言,或指示她继续隐瞒真相。对于两人在2021年8月8日和10月3日见面时的谈话内容,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将厘清其中来龙去脉,以定夺谁的证词更有可信度。
除了两名当事人,控方也传唤3名证人,即工人党前干部罗佩颖、纳登,以及前秘书长刘程强,向法庭供述毕丹星在事发期间,与他们个别的相关谈话内容。法官也必须决定3人的证词是否足以成为将毕丹星定罪的有力佐证。
若毕丹星被裁决罪成,法官料给控辩双方时间准备判刑与求情陈词,并且展期下判。
控方早前已表明立场,如果毕丹星罪成,控方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指控处以罚款,毕丹星单一控状的最高罚款不超过一万新元(约3万3109令吉30仙)。换言之,也是国会反对党领袖的毕丹星即使被定罪,可能不会失去议员资格。
根据新加坡宪法,若一个人被新加坡或海外法庭定罪,并被判处监禁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一万新元(或等值外币),且未获得新加坡总统赦免,他将丧失担任议员的资格。
毕丹星面对的是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第31(q)节条文的控状,这相信是新加坡首次有被告在这项法令下被控。任何人违反这项法令,可被判罚款最高7000新元(约2万3176令吉51仙),或监禁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法律专家早前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即使毕丹星两项控状罪成,他也未必因此失去议席,因为是否失去资格,取决于单一控状的最高刑罚而不是总罚款额。
不过,法官在判刑时,可做出有别于控辩双方立场的分析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