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 马来西亚青年介绍两位同学到新加坡工作,实际上是协助诈骗集团招募钱骡,两人最后共接收了超过330万新元(约1092万6069令吉)赃物款,这名男子被通缉4年后落网,被判坐牢6年8个月。

被告吴国强(28岁)面对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在内的两项控状,他对其中一项认罪,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量。

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周五(14日)作出裁决。

案情显示,吴国强为国际犯罪集团招募钱骡,这群人主要是冒充公安行骗。他招募了两名同学为钱骡,他们是邱俊汉(28岁)以及吕裕忠(28岁),两人犯案时只有20岁。

调查显示,2017年11月之前,吴国强在吉隆坡接触邱俊汉,说要介绍他到新加坡工作,并告知工作是帮助他人收取来自受骗者的现金。

邱俊汉当时经济拮据,便答应了。吴国强给了他一个身分代号“5”,并吩咐他从另一名钱骡“4”那里收取现金,再交给另一人“6”。

随后,邱俊汉来到新加坡收取赃物,也带领并教导他的下线钱骡收款。邱俊汉完成任务后,吴国强透过银行转账,向他支付了1万3000令吉。

吴国强在同一时期找上吕裕忠,以类似的方式招募他。吕裕忠的身份代号就是“4”,完成任务后也从吴国强收到1500令吉。

此案中的受害者之一是新加坡公民黄佳静,案发时56岁,已经退休。

2017年11月7日,黄佳静接获“牛车水警察局”的来电,指她涉及一桩洗钱案。接著,一名自称是“中国国际刑警”的人接过电话,对方透过提供“案件编号”以及虚假的警方网站,制造她涉嫌洗钱的假象,还警告她“不得泄露案情”。

黄佳静心慌之下,最终依指示提供银行户头资讯。那个“警员”称需要这些资讯是为了防止罪犯盗取她户头里的钱。

在随后的一周,黄佳静多次提取现金,交给自称是警方“天眼行动”成员的骗子,以为是在协助警方进行调查。结果,她一共被诈骗501万6200新元(约1660万8287令吉7仙);其中约325万新元(约1076万522令吉50仙)由邱俊汉接收。

邱俊汉也接收了另两个受害者的6万8000新元(约22万5143令吉24仙),共为犯罪集团收取了约332万新元(约1099万2287令吉60仙),其中的115万新元(约380万7569令吉50仙)由吕裕忠接收后转交给他。这些款项已全额消失,受害者未得到任何赔偿。

2019年,邱俊汉和吕裕忠被捕后,分别被判坐牢6年4个月和4年10个月。

同年4月11日,新加坡警方对吴国强发出逮捕令,直到2023年,他才在马来西亚落网。

吴国强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求情时说,他的当事人只是传声筒,集团高层才是幕后主使。另外,收赃物的是另两人,因此他的罪责应该较轻。

控方指出,吴国强是招募钱骡的人,罪责比钱骡更重。此外,被告非常清楚犯罪集团诈骗的内幕,以及赃物的输送方式,甚至还安排付款给钱骡,所以不能说他只是传声筒。

法官认同控方立场,加上被告并没有尽早认罪,判他坐牢6年8个月。 (人名译音)

符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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