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妻子在线上进行卖淫生意,招募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女子当陪游,透过提供非法性服务,8年获利超过20万新元(约65万7214令吉仙),丈夫在这段期间负责收购银行户头来收钱,协助妻子依靠卖淫收入生活,两人被捕面控后认罪。
被告林德利(45岁)和潘璇莹(43岁)周一(13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控,各别面对6项以及16项包括抵触妇女宪章在内的控状。潘璇莹承认其中4项,林德利则承认其中两项,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潘璇莹在2017年因面临经济困难,创立名为“girlsgeneration”线上色情服务组织。
她曾于28岁那年当过一个月的女陪游,因此掌握了陪游产业的内幕。
她开始时独自管理生意,主要招募的是马新两地的女子。她会向这些女子索取照片,然后将她们的性服务资讯发布在网路上。
2019年,潘璇莹与一名自称辛迪亚的马来西亚中介合作,由后者介绍一些有兴趣的女子加入,收入则由两人五五分帐。
潘璇莹主要透过Telegram等线上平台打广告,以高薪吸引年轻女子。接到顾客后,她会安排女子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性服务。
潘璇莹与辛迪亚合作后,也会让这些女子将收入的一部分转进辛迪亚指定的银行户头。
林德利一直都知道妻子经营线上卖淫组织。从大约2020年至2021年期间,由于潘璇莹抱怨使用辛迪亚提供的银行户头有困难,林德利于是主动帮忙在外收购一个“合适”的银行户头。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林德利至少18次将共11万520新元(约36万3176令吉46仙)的卖淫收入,从收购户头转入另一个华侨银行户头。这些收入都被视为他的犯罪所得,用来协助妻子依靠卖淫收入生活。
潘璇莹承认,从2017年至2022年12月,她依靠卖淫所得的总金额约为16万9400新元(约55万6660令吉26仙),如果连同另几项纳入考量的指控也算在内,总金额则是26万4325新元(约86万8590令吉45仙)。
她也承认,在卖淫活动中个人获利约15万新元(约49万2910令吉50仙)至20万新元,大部分都用来支付家庭开支。
2021年,夫妻也开始经营殡葬生意。
案展1月15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