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 不满继父讨要生活费,怒上心头的20岁青年竟趁继父熟睡时拿锤子打向对方头部,导致继父头骨骨折,手脚蒙受擦伤。继父流著血仓皇逃出单位向邻居求助,请邻居报警。
被告王超(译音,20岁)早前承认一项持有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周一(6日)被判入青年改造所至少一年。
案情显示,被告的生母在2014年嫁给继父(55岁),3人自2020年起同住一个单位。
2024年8月22日下午,被告和继父在各自的房内休息。躺在床上的被告开始回想起过去4年与继父的关系,他越想越生气。他想起继父生日时曾向他索取1000新元(约3301令吉34仙),并在接下来的每个月还要500新元(约1650令吉67仙)生活费。
由于自己根本没有钱能够给继父,继父曾弄伤他的颈部,被告于是萌生伤人的念头。
被告从工具箱取出一把锤子,来到继父的房间,趁继父熟睡时朝他的头部锤打至少两次。继父因感到剧痛从睡梦中惊醒,抓住被告的手臂阻止他继续攻击。
被告这时说了一声对不起,接著又企图继续攻击继父,但因踩到地上的血迹,和继父一同滑倒在地。继父趁被告尝试站起时踢了他一脚,接著逃出单位向邻居求助,要求邻居报警。
被告追出单位再次向继父道歉后,回到屋内清理地板和自己身上的血迹。
被告在事发当天被警方逮捕。他接受心理评估时向医生坦承,他出于愤怒而犯案,带著报复的心态,刻意趁继父睡著时攻击他,因为他清楚继父的身体比他强壮。
被告的继父蒙受左顶骨凹陷性骨折、右前臂挫伤,左手和右膝盖也有轻微撕裂伤,住院两天后,拿了16天病假。
控方指出,虽然改造在此案的情况下是主要考量,但考虑到罪行的严重性和所造成的伤害,刑罚需兼具一定的阻吓作用,因此判处被告接受改造训练是恰当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