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 在新加坡工作的27岁炒饭档口主管,因觉得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比例,加上工作压力大,两次喝酒后用打火机点燃组屋楼下海报,如今被判坐牢2个月。
《新明日报》报导,大马籍被告黄伟霖(27岁)面对4项恶作剧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发时,被告是明地迷亚路第27座一家炒饭档口的主管。事发地点则是淡滨尼9道第603A座组屋。
案情显示,被告自2023年12月在档口担任主管,在管理员工和应付日益增加的工作量下,倍感压力。他觉得身为主管,自己的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因此喝酒发泄压力,每周饮酒三四次。
2024年7月24日午夜时分,被告外出喝酒,在凌晨2时许返回位于事发组屋的住处。他在抵达13楼的电梯口时,开始抽烟,期间摆弄打火机。
被告发现楼梯口张贴著“禁止乱丢垃圾”的海报,他过后用打火机点燃海报,墙壁也熏黑。两天后,被告于午夜时分在住处饮酒,随后出门在电梯口抽烟。期间,他又用打火机点燃了位于垃圾槽上方的海报。
这些海报属于淡滨尼市镇理事会。事发后,市镇会的清洁工人清理了现场。
警方在同月27日接获报案后展开调查。由于市镇会无法计算被告造成的损失,因此不要求被告赔偿。(人名译音)
称只烧海报 没造成实质伤害
律师求情说,被告只烧了海报,是一时犯错,没有造成实质伤害。
控方指出,被告恶作剧纵火可能导致火势蔓延或更严重的后果,促法官判被告坐牢2至3个月。
被告的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并未点燃其他物品,事后也有意作出赔偿,请法官念及被告没有案底,只是一时犯错,且没有造成实质伤害,从轻发落。